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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吕梁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常态化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建议》等提议第143号并案提案的答复

发布于:2024-10-01 08: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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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郝倩委员: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高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您与民盟吕梁市委会、张胜、蔡雪梅、高侯平、胡平、王红霞、潘小云等委员、单位分别提出的《关于常态化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建议》《关于加强高层民用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关于做好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建议》《关于持续加强小区消防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的建议》《关于常态化开展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建议》《关于加强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建议》《关于吸取5·8汾阳住宅楼火灾教训,加大力度强化消防工作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等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的建议

为了扎实推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各职能部门多项举措并举,加强联合监管:

一是联合市审批局加强消防审验工作。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根据市审批局推送的消防审验意见书,市住建局分类建立台账,开展消防审验批后监管。对验收不合格和抽查不合格的29项建设项目,要求属地住建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整改申请复查,对擅自投入使用的不合格项目依法进行查处。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建议撤销《山西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1份,移送违法案件7起,处罚145万元。同时积极加强审批与监管的有机衔接,统筹做好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已向审批部门建议对应当进行消防审验备案的建设工程,查阅由属地监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安全过程监督报告后,再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

二是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安委办《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安发(2023)13号)和《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措施》(晋安办发(2024)76号)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局起草《吕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措施》,计划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既有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验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主动担责尽责,切实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强化标本兼治,在整改中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市县级消防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高层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组织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产权单位、公安派出所等召开动员部署会和警示约谈会,全面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消防部门与住建部门共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出业务骨干配合做好全市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发动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员队伍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全面部署推动高层建筑整治工作。

二、关于深化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的建议

今年上半年以来,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高层建筑“十个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以及楼宇电视、电梯广告牌、社区宣传栏等各类媒体和阵地,教育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了解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火灾逃生自救技能。特别是在西崖底高层住宅小区利用大喇叭、楼宇广告等常态化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摄制《楼道消防安全》皮影戏1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常识沙画1集、整理发布高层建筑火灾科普动漫视频5部、消防科普海报40张。组织13支宣讲小分队开展“敲门入户”宣传,印制并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海报1万余张。协调市、县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隐患突出且久拖不改,公共安全问题严重的高层建筑,通过媒体和群众监督,有效震慑消防违法行为,利用舆论声势,推动隐患整改。全市各级消防部门联合住建、公安、乡镇等行业部门针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警示约谈培训会,督促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设施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今年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部门共开展约谈28次735人,培训34次2862人。

三、关于完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机制的建议

市住建局积极推动吕梁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人要加强电梯、消防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设施设备的管理,及时委托专业机构检验、维修、养护,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吕梁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现在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市住建局积极推动业委会(物管会)组建。业委会(物管会)是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桥梁”,有权代表业主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范业委会(物管会)的组建和履职工作,2021年起相继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吕梁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与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办公事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治理能力的若干措施》,今年以来我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强化社区党建联建  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工作的通知》(吕住建函〔2024〕413号),明确“强化一个引领,着眼六个覆盖,完善七项机制”的“167”工作思路,一是市、县成立工作专班,街道建立联席会议,社区成立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构建起上下贯通、组织有力的指挥体系。二是明确了“县(市、区)委—街道(乡镇)党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物管会或业委会党支部)”四级党组织优势,将党的组织“根系”延伸至居民小区。三是坚持“支部建在小区上,治理抓在小区中,服务就在小区里”思路,持续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加大物业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选优配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同步接受物业服务项目所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将其打造成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的协同联动,推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网格党支部+物管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治理服务体系。我市1976个住宅小区,共成立小区党组织1646个,组建物管会(业委会)1896个,物管会(业委会)成立党组织1859个,实现了互融互通,战斗堡垒向服务末端不断延伸。同时,开展党建示范小区创建。选择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具有特色的小区,按照党建引领好、参与治理好、群众评价好标准,在市本级打造党建示范物业服务项目5个,包括新城一号、泛华盛世、龙凤嘉园、凤凰山庄、兴盛苑小区,在全市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开展物业等级评定工作。为了彻底消除物业服务费“乱收费”、“质价不符”、“不公开不透明”乱象,2024年1月2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执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项目等级核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执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项目等级评定工作。等级评定严格按照《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办法》和《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吕发改价服发〔2017〕425号)文件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等级执行。截止目前,全市应参与等级评定项目805个,已完成评定446个,评定率51.7%,对核定物业服务等级中发现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项目,应责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直至问题整改完成,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期限到期后仍整改不达标的,要重新核定并降低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截止目前,全市共有5个物业服务项目实行降级降费,对1个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媒体曝光。

四、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

针对我市部分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或者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薄弱环节,市安委办于2024年7月底出台了《吕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措施》(吕安办发〔2024]74号),对居民小区消防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1.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负责向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负责申报过程中相关规划报批、消防审验问题整改等工作,直至取得消防验收(备案)合格的许可文书。2.建设单位已灭失的,由承继该建设单位权利义务的单位(重组后的单位、产权人或使用人等)履行主体责任。3.建设单位无法履行职责、无承继单位或承继责任暂不明确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定有关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处置分工。1.市审批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吕梁经开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和先进制造产业园除外)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其它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按照相关规定下放、赋权的,由县级(开发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部门负责)。2.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其他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3.吕梁经开区审批局负责本辖区内(新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除外)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三是明确处置措施。《处置措施》分别对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问题处置措施、2.新旧标准衔接问题处置措施、3.申报材料缺失问题处置措施、4.因受空间、结构等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5.处置措施中未明确的疑难问题、6.建设单位主动申请补办消防审验手续,但未纳入整治任务台账的等六类不同情况制定了明确的处置措施。

四是压实处置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前,经整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仍不合格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确定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督促整改。责任主体根据存在的问题,明确相应人防技防整改措施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机构,并签订《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承诺书》,一并报建设工程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确定的督促整改责任部门备案。责任主体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拒绝整改、拖延整改的,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发现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行业监管部门移送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本次处置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五、关于定期评估与综合治理的建议

我市扎实开展高层建筑“不按设计施工、铜芯线换铝芯线”问题综合治理。2023年6月,为了吸取临县、汾阳两地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彻底整治高层建筑“不按设计施工、铜芯线换铝芯线”问题,堵塞高层建筑电缆电线存在的消防隐患漏洞,我市开展高层建筑“不按设计施工、铜芯线换铝芯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为: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审批局、市规资局、市市场局、市能源局、市城管局,经各县(市、区)排查发现全市共有227个小区585栋高层建筑存在此类问题,其中:汾阳市46个小区169栋楼,岚县9个小区38栋楼,兴县20个小区48栋楼,交城县25个小区81栋楼,文水县12个小区30栋楼,柳林县1个小区1栋楼,中阳县5个小区6栋楼,交口县2个小区5栋楼,孝义市12个小区48栋楼,离石区28个小区63栋楼,石楼县37个小区57栋楼,方山县9个小区13栋楼,临县21个小区26栋楼。经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执法,585栋高层建筑“不按设计施工、铜芯线换铝芯线”问题已于2024年5月底基本整改完毕;2024年6月初开展高层建筑“不按设计施工、铜芯线换铝芯线”问题整治“回头看、再销号”专项行动,对全市3087栋高层建筑(其中已投入使用高层建筑2567栋,在建高层520栋,)再次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同时对2023年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585栋高层建筑进行市级提级验收,对发现整治不彻底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目前我市高层建筑电缆电线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治。

市消防救援支队督促各大队主动对接乡镇、街道,组织发动村(居)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基层消防工作所、社区网格员队伍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邀请电力、电信、燃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动态掌握各类场所隐患清单,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清单、隐患清单、交办清单、整改清单、督办清单“五张清单”制度,确保清单管控、对账销号。各大队结合日常“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和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移交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对问题突出、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关停查封一批、顶格处罚一批、行刑衔接一批、曝光警示一批,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积极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整改消防隐患。今年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部门共检查高层建筑324栋,发现隐患456处,督促整改421处,罚款985200元。

同时消防救援支队加强辖区高层建筑的实地熟悉和演练,优化消防救援站作战力量编成,强化人员搜救、控火灭火、通风排烟等专项训练。支队组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对辖区高层建筑逐一摸清灭火救援基础情况,开展六熟悉,对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力量联动、通信联络情况开展实装效能测试。坚持每周随机对各县市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开展远程拉动演练,进一步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应急联动机制,增强微型消防站的灭火技战术水平,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成为第一时间消除初期火灾的有生力量。支队党委委员亲自带队深入各县市区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最复杂、最危难的灾情,按照演练程序,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内攻搜救、疏散救人、设施应用、紧急撤离等科目。通过典型战例复盘、研讨交流、想定作业等方式,加强灭火救援战术战法研究,进一步完善作战训练安全现场管控措施,强化作战人员主动安全防护意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战斗伤亡。今年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部门共开展熟悉演练117次。

六、关于建立消防治理的长效机制的建议

为加强高层民用建筑电缆电线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组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市高层建筑电缆电线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突出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电缆电线责任体系,将高层电缆电线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经济发展等工作统筹部署、共同推进。及时组织部署高层建筑电缆电线安全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构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对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部署开展行业领域内的专项治理行动,细化工作责任,明确整治措施。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要将高层建筑电缆电线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检查重要内容,依法开展高层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制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战术研究,督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单位、个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公安部门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既有高层建筑电缆电线消防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安全管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侦查和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审批部门要按照标准规范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对电缆电线规格、标准及设计方案进行重点审查;将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过程监督报告作为消防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在建高层建筑电气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监管,加强在建高层建筑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监管,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对进场的电缆、电线和相关电气设备产品质量把控及进场检验,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各高层建筑电缆电线、电气设施设备等产品安装工程专项验收进行监督;加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高层建筑处罚力度,及时下达停工通知,并将相关违法线索移送行政处罚部门;督促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委托消防服务企业等专业单位开展消防服务;研究将高层建筑电缆电线、电力设施设备等产品更新改造列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我市范围内电缆电线、电力设施设备等产品的质量管理,对非标电缆电线、电力设施设备等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能源部门要依法对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供电公司参与供电线路、设施设备的验收监管,加强用电建筑的电力安全管理,及时制止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等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违法高层建筑的查处力度,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高层建筑处置到位,从源头制止。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电缆电线、电气设施设备等产品开展例行检查,并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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