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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建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于:2024-10-07 17: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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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5.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改革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负责督促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有关制度、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8.负责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9.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监督和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的设计及推广。

11.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稽查。

12.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3.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抓好4项行动。一是加快污水垃圾工程建设行动。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州5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达到11.6万立方米,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的4座;城市(县城)建成区排水管道总长457.96公里;全州3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均达到无害化等级评定B级;景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运行。目前,全州乡镇垃圾设施覆盖率82.14%,村庄垃圾设施覆盖率70.07%,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州乡镇污水设施覆盖率为78.57%,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48.03%(全省排名第7位,三类地区排名第1位),生活污水处理率99.33%。二是推进城市更新行动。43个老旧小区全部开工;持续推进绿美城市(社区)建设,2023年全州共谋划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项目74个;完成绿美城市项目29个,示范项目21个;完成绿美社区项目25个,示范项目20个;完成投资1.4亿元。截至目前,全州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45平方米,公园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4%,绿道长度81公里,建成区绿地率41.18%,绿化覆盖率45.45%。人均道路面积16.6平方米,建成区路网密度6.36公里/平方公里。三是深化“烂尾楼”清理整治行动。全州共16个烂尾楼项目(不用交房1个),已交楼11个,交楼率为73.3%;已办证4个,惠及购房业主812户。四是持续开展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一年来,全州共排查827个小区,违章搭建3226户(宗),面积15.87万平方米;已拆除整改1117户(宗),面积6.25万平方米。

2.抓实2大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一是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145.29亿元,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33.5%,投资总量全省排名第2位,增速全省排名第5位;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201.69万平方米,增速34.4%,全省排名第1位;新建商品房销售额146.83亿元,增速50.4%,全省排名第1位;全州房地产业实现税收收入13.31亿元,税收总额占比24.11%;全州二手房交易68.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21%,交易金额35.04亿元,同比增长65.75%。全力做好“保交楼”工作。全州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32个,保交楼住房任务共17045套,现已完成交房任务14497套,交楼率85.05%;开展逾期未交房的项目排查,共排查问题楼盘57个,已化解33个。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2023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收入1280.98万元,利息收入622.64万元,维修支出281.94万元,其他支出2.8万元,累计余额4.22亿元。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移交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房地产开发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西双版纳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全州物业服务企业有4家评为4A等级,8家评为3A等级,13家评为2A等级;持有效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75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158家。二是推进建筑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2023年,全州完成建筑业产值75.63亿元,产值增速26.4%,全省排名第3位;建筑业增加值103.26亿元,占GDP比重13.2%;实现税收收入7.49亿元,占全州税收总额的13.6%。积极推广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使用,录入平台在建项目166个,录入工人数23977人,人员信息采集完成率90.9%,云建宝绑定率55.8%,工资专户绑定率70.4%,工资代发率18.6%。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开展7次综合检查,共计检查建设项目5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整改意见155条,处罚项目37项,共处罚金69.53万元。组织完成2476人次的云南省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西双版纳考区考试。组织开展了2次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抽查检查,检查共计发现问题109个,下发整改通知19份。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共自查2022年招标项目113个,州级自查2022年招标项目13个,抽查县市2022年招标项目23个;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县市共自查招标项目76个,州级自查招投标项目9个,抽查县市项目13个。认真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截至目前,全州住建领域动态排查351个建设项目,涉及拖欠工程款金额14.55亿元,拖欠工程款已偿还项目数154个,已偿还金额1.15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62个,已全部化解,涉及人数1592人,清欠金额0.15亿元。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建筑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2023年,全州实有建筑业资质等级企业208家、654项(施工劳务资质60家),持证一级注册建造师87人、二级注册建造师1576人。其中: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企业69家、122项,分别增长306%、455%。

3.健全完善3大体系。一是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全州共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20371套,已经分配入住20353套,预分配18套,分配率99.91%。2023年,上级下达我州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数810户,完成830户,发放金额211.57万元;下达我州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105户、农房抗震改造计划任务1171户、补助资金2020.2万元,开工率100%。加快推进景洪市逾期在建棚改项目,已完成改造114户,完成率为33.7%。勐海县8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125万元,新申报2024年60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共29件,已办结29件。87套人才公寓已完工,分配入住12套;三县(市)计划建设人才公寓387套,共装修完成240套,分配入住20套。完成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1133栋,完成率为100%。全州共排查自建房166753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2090栋,非经营性144663栋。全州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总量3470栋,已整治销号3468栋,销号率99.94%。二是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进一步加强对17个国家级传统村保护村落、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1个州级传统建筑的挂牌保护;景洪市成功入选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名单,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6250万元,已全部下达;编制《曼远村农房内部功能提升改造实施方案》,从修缮屋面、修缮木楼板、消除建筑防火隐患等5个方面实施改造,投入补助资金158万元。三是构建城市管理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管网基础设施新改建,景洪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获得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18亿元,全年新建燃气管道15.5公里,新建供水管网15公里,改建10公里;4个排水防涝项目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资金4070万元,全州累计完成新建污水管网40公里,改造污水管网3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30公里,改造(消除)错混接点38个,累计完成投资2.2亿元;完成海绵城市建设2.5平方公里;发放《城镇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42份。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景洪市垃圾处理场典型案例问题已通过省级验收;6个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个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3个污水处理问题持续推进;2022年长江经济带反馈景洪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州共有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97个,共检查221场次,发现问题543条,下发整改通知52份,下发停工整改企业5家、约谈企业9家,行政处罚案件48件、罚款702.26万余元,涉及企业47家,1家建筑企业获质量和安全双标准荣誉称号。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州共录入企业2576家、已排查2576家、排查率100%,发现问题隐患247个、整改完成247个、整改率100%。开展了10个建设项目共14栋单体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房建、市政类工程消防设计审查37件,房建、市政类工程消防验收66件。

4.优化提升3大环境。一是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抓好建筑工地、道路等扬尘治理,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景洪市滨河家园“六个百分之百”成为全省大气污染现场会观摩交流项目;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第一轮督导涉及施工道路扬尘2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检查建筑工地540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9份,6家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企业上“黑榜”名单;累计安装扬尘监测设备228套、视频监控设备524套。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老城区改造、生物多样性进城市进街道进社区、绿美城市及绿色社区创建等,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扎实推进城市(县城)街道“清爽行动”。全州共清理乱停乱放9650起,整治乱搭乱建677起,整治乱堆乱放3732起,累计清理占道经营21452起。四是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制定印发了《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若干意见分工方案》,全年共审查314个项目(454万平方米),施工图审查节能执行率达到100%;城镇绿色建筑占本地新建建筑100%,送审预留太阳能集热板面积5.4万平方米;全州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5%,科技绿色节能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目标任务。二是优化社会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全州一般社会投资类实际审批时限为27个工作日,压减率超40%;政府投资类实际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压减率超60%。按照“一家牵头、部门配合、成果共享、结果互认”要求,全面实施并联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2023年,全州共办理工程建设项目1039个,验收项目161个,其中:联合验收46个,占比全省排名第4。为全面提升水电气网报装服务效能,建设项目用水、用气、用电、用网报装服务流程从“3010”优化为“3001”,审批时限平均为0.36个工作日,压减率超过60%;全年共办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项目数120个,全省排名第2,占比全省排名第1。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我局5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一门”进驻率等考评指标完成率均达到100%,同比提升39.09%;即办件占比34%、已发布实施清单办结时限压缩率80.52%,开展政务服务体验事项数23件。三是营造干事创业环境。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坚持把学思想摆在首位,抓实理论武装,组织专题读书班活动2次(7天);邀请州委党校老师开展专题辅导1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2次;举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次,6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做了交流发言;局班子成员到挂联支部、扶贫点讲授专题党课6次;各党组织举办主题党日活动3次;确定专题调研课题6个,开展专题调研12次;确定民生实事6个,已全部完成。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五比五看五争当”专题教育活动,全力抓好“以案促改”和2022年党风廉政考核不合格整改,以景洪市健康证“办证难”为镜鉴,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城乡建设科、勘察设计与科技定额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局直属机关党委。所属单位3个(不含本级),分别是:

1.西双版纳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西双版纳州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3.西双版纳州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西双版纳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3.西双版纳州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4.西双版纳州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纳入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001243.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01243.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4258.79元,增长1.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4258.79元,增长1.2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净增4人,人员经费增加;本年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3001243.81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4693.68元,占总支出的45.50%;项目支出12536550.13元,占总支出的54.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4258.79元,增长1.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0772.50元,增长5.77%;项目支出减少286513.71元,下降2.2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净增4人,人员经费增加;本年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但人防前期经费、城市工作经费、建筑业企业奖补资金等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64693.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68593.68元,占基本支出的91.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61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56%,人均公用经费16907.55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36550.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92056.1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遗属补助专项经费5460.00元;2.工作经费49754.00元;3.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系统网络服务专项经费175000.00元;4.西双版纳州项目工作“红黑榜”考评奖励经费199880.00元;5.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14400.00元;6.示范村贷款本息专项资金2630450.00元;7.2023年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846517.40元;8.人才公寓(280万)补助资金2615088.7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01243.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4258.79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净增4人,人员经费增加;本年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425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012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88365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支出、日常运转公用支出、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1320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1%。主要用于示范村贷款本息归还、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81833.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71304.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13%,完成年初预算的5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05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87%,完成年初预算的21.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5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833.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71304.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05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编制部门预算时,“三公”经费按照以前年度基础上略有所降。在实际支出中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车辆使用管理上严格把控规范派车手续,规范公务接待狠刹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17.29元,下降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95.29元,下降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78.00元,增长5.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调研工作与公车使用时间存在冲突,部分使用平台租车,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乡人居环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建筑市场安全、扬尘治理、自建房安全排查、烂尾楼专项整治等督查检查工作使用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保交楼工作实地调研督导、农危房改造及农房功能提升工作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100.00元,比上年增加79261.02元,增长9.70%,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单位1个(城市更新发展中心),本年度人员净增4人,办公室办公设备购置、水电等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交通费、接待费、差旅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4884997.85元,其中,流动资产132153.46元,固定资产2251291.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16333.26元(净值),其他资产21285220.0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73477.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10.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229.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554.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049.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021.7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603455797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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