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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指导意见提出系列目标,包括“十四五”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实现碳达峰目标。
指导意见要求,要正确处理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破”与“立”的关系,源网荷储一体推进,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能力;统筹可再生能源供给与重点领域绿色能源消费,加快推进增量替代,稳步扩大存量替代,稳妥推动可再生能源有序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融合替代,经济高效推进发电、供热、制气、制氢多元发展和替代;大力推动新技术攻关试点,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替代的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
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深化建筑可再生能源集成应用、全面支持农业农村用能清洁化现代化、统筹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
其中,在深化建筑可再生能源集成应用方面,把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纳入城镇的规划、建设、更新和改造。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热力和燃气的替代要求。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近零碳建筑,推动建筑柔性用电技术应用。推动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系统,推动有条件的新建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推广电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磁炉灶等替代燃煤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热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空气源热泵和集中式生物质能等供热制冷应用,偏远地区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利用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根据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试点,加快试点应用,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和建材等领域推广低碳零碳生产工艺和工业流程再造技术应用,支持园区、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试点,大幅提升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林业等与可再生能源跨行业融合,推进光伏治沙、光伏廊道和海洋牧场等深层次立体化发展,形成深度融合、持续替代的创新替代发展局面。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11.01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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