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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10月30日至31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3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1项、不符合要求的2项。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一、遂宁经开区“荣兴时代滨江”小区建筑垃圾运输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浩鸿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三)基本情况:遂宁浩鸿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申请运输遂宁经开区“荣兴时代之城”小区装修垃圾,运输量约400立方米,运输至遂宁市河东新区广灵路遂宁第八中学改扩建项目,用于回填作业。
(四)运输路线: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南路17号—遂宁市河东新区广灵路八中旁。
(五)存在问题:遂宁浩鸿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提交的开挖或者拆除工地地址的标识图照片、标识图或施工现场照片以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表》显示建筑垃圾受纳地均为遂宁第八中学改扩建项目,与《消纳场所配套设施场地权属证明》载明的建筑垃圾受纳地遂宁高新区西部机械城改扩建项目不一致。
(六)审查意见:不同意办理。我局已一次性向遂宁浩鸿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反馈审查意见及存在问题。
二、船山区“莲花世纪广场”小区建筑垃圾运输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浩鸿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三)基本情况:遂宁浩鸿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申请运输船山区“莲花世纪广场”小区装修垃圾,运输量约120立方米,运输至遂宁市河东新区广灵路遂宁第八中学改扩建项目,用于回填作业。
(四)运输路线: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南路17号—遂宁市河东新区广灵路八中旁。
(五)存在问题:遂宁浩鸿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提交的开挖或者拆除工地地址的标识图照片、标识图或施工现场照片以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表》显示建筑垃圾受纳地均为遂宁第八中学改扩建项目,与《消纳场所配套设施场地权属证明》载明的建筑垃圾受纳地遂宁高新区西部机械城改扩建项目不一致。
(六)审查意见:不同意办理。我局已一次性向遂宁浩鸿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反馈审查意见及存在问题。
三、市河东新区“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四川乡村振兴学院)二期”项目建筑垃圾运输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顺庭运输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顺庭运输有限公司申请运输市河东新区“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四川乡村振兴学院)二期”项目工程渣土,运输量约50000立方米,运至遂宁市河东新区环湖路智慧北岛(基坑)项目,用于回填作业。
(四)运输路线:川师大—科创路—中环线—腾龙路—环湖路—智慧北岛。
(五)审查意见:同意办理,应使用合法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4乙11号”。
(六)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4年12月24日止。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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