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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9日至23日,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德宏州开展了为期15天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了编号为D53310020230823003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工作要求,通过整改,已达到既定的办结目标和要求,并完成了县级自查自验和州级验收。现将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310020230823003,举报内容:1.芒市磨石沟,武警边防支队靶场上方,存在垃圾随意丢弃、堆放的情况。2.芒市磨石沟,武警边防支队靶场附近的养牛场异味大,影响周边居民。
二、属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重复情况
经核实,编号为D53310020230823003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与历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件均无关联。
四、办理进展情况
(一)核实情况。接到该信访举报件后,由芒市人民政府牵头,第一时间组织芒市综合执法局、芒市农业农村局、芒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靶场上方生活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堆放。
2.养牛户共计4户,均属于中东村委会村民散养户,其中养殖户梅相洋养殖34头,养殖户杨加成养殖23头,养殖户何建祥养殖43头,养殖户李有余养殖8头。4户养殖户均建有粪污处理及牛粪干清处理装置,其中3户规范处理粪污,梅相洋户粪污露天堆放牛粪,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二)整改分类情况
属于立行立改类
(三)处理完成情况
针对核查检查发现问题,对照整改目标要求,按照整改措施逐一逐项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当初选取生活垃圾堆放点位置不合理,现已取消,村民的生活垃圾统一拉运到油菜地新村岔路口垃圾桶堆放,由垃圾承包人清运至德宏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二是督促养牛户梅相洋清理露天堆放的牛粪并规范处置,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四、整改验收情况
针对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对照整改目标要求,按照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州级验收组于2024年11月27日通过查看现场、审阅县级自查自验台账资料,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到位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州级验收。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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