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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二批)》,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住建局创新探索传统村落司法保护模式作为“健全传统村落保护监督和考核机制”经验上榜并向全国推广。
该可复制《经验做法》是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铜仁市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名录,将全市 110个中国传统村落纳入司法保护范围,通过创建司法协作保护基地、设立法官检察官联络站等方式,探索司法保护传统村落模式。
联合发布司法保护名录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传统村落是文化传承的载体,见证历史变迁,展现生态智慧,具有旅游、教育、科研价值,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资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和《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按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传统村落提供司法保护的意见》《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根据住建部已公布的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和国家民委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铜仁市人民检察院、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共同协商研究议定,将全市范围内被确定的110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纳入全面司法保护范围,共同印发了《铜仁市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名录》,要求全市法检两院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做好全市传统村落的历史建筑、人文景观、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司法+模式,为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将传统村落培育打造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
成立司法协作保护基地 筑牢法治保护屏障
2022年9月29日,铜仁市首个传统村落司法协作保护基地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大湾村揭牌(2014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6年入选住建部公布的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2023年3月11日,市区两级法检两院和林业局在宋家坝村塘边坡组(中国传统村落)成立古树名木大树保护基地;2023年10月31日,江口县法检两院在官和乡泗渡村后溪组联合成立传统古村落司法保护基地;2024年5月30日,碧江区法检两院在云场坪镇路腊村成立“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司法保护基地”。上述基地的成立,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有益探索,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
设立法官检察官联络站 延伸司法服务半径
传统村落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相关,它们保存了自然生态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智慧。这些村落的存在有助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并为现代环境保护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模式。铜仁法检两院始终把握传统村落保护中保护优先、传承利用、集聚发展原则,综合发力,改变以往“单兵作战”“独自为战”的单一职能模式,联合设立法官、检察官联络站,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共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村寨,利用走访、座谈、法律讲座等形式,为乡亲们宣传《民法典》《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铜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乡村振兴政策规定,强化人民群众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传统村落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力,确保传统村落风貌得以可持续留存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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