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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照明建设与管理科学化、有序化,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夜景品质,着力打造更具宝鸡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照明亮化。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于2023年5月启动了《宝鸡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2-203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见附件)。
《规划》以“节能环保有序建设,安全宜居智慧引领,华夏之源繁荣之夜”作为规划目标,依托城市特色资源,形成全覆盖的照明建设审批指标依据,本规划分为绿色照明、功能性照明和景观性照明,包含金台、渭滨、陈仓、凤翔区及高新区5个区域,规划总面积约248.88平方公里,以渭河景观带为轴线,围绕城市名片核心区、行政办公核心区,门户形象展示区、文体休闲核心区,以蟠龙路、高新大道、经二路、大庆路等路段为延伸,凤翔、陈仓、科技新城及蟠龙路、高新大道等区域,形成“一带、七区、八路、多点”的照明要素,搭建有层次的景观照明架构体系,提出对应的照明策略及照明指引,指导后续照明设施建设工作。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8月17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投递至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科。请在信件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宝鸡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2-2035)意见建议”字样。邮寄地址:宝鸡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科(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一号楼);邮政编码:721004;电子邮箱:294041616@qq.com。
四、本次公示内容为《规划》草案,《规划》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为《规划》建言献策!
宝鸡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一带、六区”景观照明指引).pdf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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