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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德宏州住建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于:2025-01-04 16: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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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10003200600000

第一部分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含消防、防雷)设计审查及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州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10个机构,其中9个为行政管理机构,1个为事业管理机构。行政管理机构详细情况为:办公室、城乡建设执法管理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管理科、房地产业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退休人员办公室、机关党委(非公经济组织委员会);事业管理机构情况为:建设事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及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内容列为“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的“第一主题”,作为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第一任务”,不断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政治理论学习17次,机关3个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共56次,上党课11次,利用“3+X”学习重点、“云岭先锋夜校节目”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教育活动共9次,积极营造大抓学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全面系统学,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成效。

2.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住建行业经济稳中向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截至目前,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473,000,000.00元(去年同期数为7,207,000,000.00元),增速3.70%,落后目标任务数(增速30.00%)26.3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完成10,293,000,000(增速5.00%);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2,361,000,000.00元,增速-15.80%,落后目标任务数(增速16.00%)31.8个百分点,全年预计完成增速-15.80%;房地产开发投资预计完成6,402,000,000.00元,增速12.00%,完成全年任务的86.31%,超时间进度11.31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第3位,全年预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0,000,000.00元左右,增速11.30%;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699100平方米,增速17.80%,完成全年任务的77.00%,超时间进度2.0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第3位,全年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907900平方米,增速13.00%;房地产业劳动工资总额第三季度完成房地产劳动工资增速-7.00%(该指标为错季统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季度完成增速-5.60%,落后目标任务数(增速6.00%)11.6个百分点(该指标为错季统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1—8月规上企业完成57,900,000.00元,增速7.90%,落后目标任务数(增速20.00%)12.1个百分点,全年预计完成增速1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总额三季度规上企业工资总额增速-2.50%,落后目标任务数(增速6.00%)8.5个百分点。全年月预计完成增速-2.50%(该指标为季度统计)

3.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围绕核心,制定政策,引导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为境外、境内人员及机构购买商品房搭建有力平台;以问题为导向,优化预售资金管理制度,印发实施《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德宏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构建更加规范、合理的预售资金管理制度,为避免项目逾期交付、烂尾等市场风险提供政策支撑。二是服务大局,统筹调控,推动房地产市场经济运行平稳向好。紧盯房地产业“十四五”规划,狠抓项目落地、复工达产,截至目前,全州在库项目199个,实际在建项目66个,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041,000,000.00元,增速12.00%,增速全省排名第3位。举办“德宏州第七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共接待观展人员约30000人次,销售金额和意向性登记金额突破10,000,000.00元,刺激住房消费效果明显。持续推进“一房一价”网签备案,商品房交易价保持平稳,目前交易均价5,791.00元/平方米,增速0.10%。三是锚定重点,强化措施,推动保交楼工作成效突出。围绕省政府明确的2023年力争完成保交楼任务80.00%以上、全面实现烂尾楼项目交房办证的目标任务,有效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推动项目建成交付。截至11月底,保交楼项目获批专项借款资金346,000,000.00元,已拨付使用资金273,000,000.00元,使用率78.90%;保交楼任务14个项目3406套房屋,已交房11个项目(其中2个项目未全部交房)交付2402套房屋,交房率70.52%,全省排名第5位;全州19个烂尾楼已交楼16个,不涉及民生无需交房1个(瑞丽腾隆国汇城),交楼率88.89%,保交楼工作成效明显。

4.坚持培育壮大,建筑业稳步发展。一是建筑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23年三季度新申办建筑企业资质14家,资质增项27家,资质升级1家,施工劳务备案4家,州外转入14家,全州共有建筑业企业265家。共有入库纳统企业166家,同比2022年增加了14家。工建系统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342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122个,实行并联审批项目398个,并行推进项目61个,办理竣工验收117个;二是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工作,2023年通过绿色建筑审查项目111个,面积940700平方米,投资5,088,000,000.00元,竣工验收备案162个项目,建筑面积2455800平方米;监管项目招标74个,拦标价1,044,000,000.00元,中标价1,029,000,000.00元,节约资金16,000,000.00元。本地企业中标项目46个,中标价728,000,000.00元,占全部招标项目中标价的73.56%。办理施工许可证98个,面积1365500平方米,投资3,158,000,000.00元。三是开展招投标整治工作。全州共排查公开招标176个项目,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数量2件,依法实施处罚的案件数量1件,收到并办理的“三书一函”数量1件,未发现涉黑涉恶案件,排查工作覆盖率100.00%。

5.坚持围绕补齐短板,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一是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1个小区,855套城镇棚户区、3个城中村改造基本完工,1431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抗震改造全部开工。二是持续推进“一水两污”建设。新建供水管网44.45公里、污水配套管网75.94公里、雨污分流管网29.11公里,全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00%。三是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二类县(瑞丽市)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60.00%,已达标;三类县(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其中:梁河县设施覆盖率为87.50%,陇川县设施覆盖率为75.00%,均已达标;盈江县设施覆盖率为50.00%,差目标值5个百分点;芒市设施覆盖率为0.00%,差目标值55个百分点。四是推进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治理。二类县(瑞丽市)乡镇镇区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00%;三类县(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陇川县、梁河县设施覆盖率已达100.00%,芒市为90.00%、盈江县为71.43%,均已达标。五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照到2023年底二类县(瑞丽市)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到70.00%的目标任务,瑞丽市设施覆盖率已达到100%;对照到2023年底三类县(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到60.00%的目标任务,芒市为86.54%、梁河县为86.16%、盈江县为77.42%、陇川县为99.33%,均已达标。六是推进边境幸福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州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涉及4个县市57个抵边村庄,垃圾设施覆盖率均已达到100.00%。

6.坚持紧盯行业部门责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党组会议研究挂钩帮扶工作3次,主要领导带队到挂钩村调研3次,选派3名驻村干部,围绕坚决守住防止返贫致贫底线,采取网格监测、系统比对、入户走访等措施,开展返贫致贫风险线索排查监测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帮扶。二是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工程,督促县市完成省级下达1431户目标任务,按季度对各县市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超时件。截至目前,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办理农村危房改造62件,已办结52件,无超时件、投诉件。同时在全州范围内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已排查房屋21万余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用房已全部完成整改,此外,为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州积极申报开展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项目试点工作,7个试点村均已全面建设完成并通过省州级验收。

7.坚持围绕三年行动计划总目标,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加强要素保障。出台德宏州城市园林绿化乡土树种和适宜树种名录,建成政府可调控、市场化运行的苗木产业基地5个605亩,年供苗木约1550000株。二是城市绿美品质提质增效。2023年,全州实施重点绿化项目共计145个,完成绿化投资2.4亿元。按照“美中更美、绿中生绿”的原则,打造彰显城市品位和地域特色的绿化景观效果,截至目前,较2021年统计数据,累计新增绿地面积2448900平方米,绿地率达40.28%,较2021年底增长7.32个百分点,已达到年度绿地率力争40.00%的目标任务;绿化覆盖率达43.20%,增长5.07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20平方米,较2021年底增长2.04个百分点,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8.32%,较2021年底增长17.27个百分点;林荫绿覆盖率达63.85%,已达到2023年不低于40.00%的指标,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高,绿化品质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完善公园体系建设。全州开展老旧公园提升改造和新公园建设工作成效显著,新建游园、口袋公园46个,综合公园、口袋公园、街头绿地及健康步道串联成环,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幅提升,城市面貌得到极大的改善。四是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芒市、瑞丽、陇川列为绿美城市省级试点,芒市和10个单位分别入选2022年度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推荐奖补名单,7所被省级认定为绿美校园。五是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工作。搭建线上义务植树平台,“绿美德宏、人人植树”微信小程序,共设置义务植树点位103个11396株,设置线下义务植树基地16个。

8.坚持常态化推进,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一是瑞丽市团结大沟黑臭水体治理。按照《瑞丽市团结大沟黑臭水体治理“一河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推进整治,目前,已投入工程资金267,758,500.00元,完成工程总量的120.50%,根据2023年5—10月水质数据显示,各项水质检测数据平稳,基本达到验收销号要求,已聘请第三方正在开展销号申报工作,计划2023年12月中旬完成整治销号工作。二是瑞丽市姐告小河黑臭水体治理。截至目前黑臭水体治理涉及的姐告污水厂已完成厂区土建工程的92.00%及8公里管网建设,完成投资约50,000,000.00元,姐告小河进水口(中缅界线)和出水口两处水质检测正常开展,计划2024年申请验收销号。三是芒市芒核村排水沟黑臭水体治理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建污水主管1.49公里,完成工程量的95.00%,补水管1.78公里,完成工程量的99.00%,排水沟清淤0.78公里,完成工程量的100.00%,村内雨污分流新建污水管9.98公里、雨水管道1.53公里、新建雨水沟4.32公里、户内污水截污管9.86公里,计划2023年12月底完成整治销号工作。

9.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扎实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抓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全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共189个,其中房建项目171个,总建筑面积4091000平方米,总投资13,435,384,400.00元;市政项目18个,总投资608,159,600.00元,其中停工项目20个,房建项目18个,市政项目2个;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共202个,备案面积7957100平方米,完成投资5,884,419,300.00元。全州监管项目均录入“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平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00%。二是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全州共有42个项目接入智慧工地平台,共安装162个监控探头,对建筑工地实施24小时监控。三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检查。目前全州受理消防验收、备案共226个项目,其中消防验收46个,消防备案180个,从工建系统抽查41个消防备案项目,经现场勘验,查阅内业资料,均符合消防备案管理规定。四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率先完成城市危旧房屋排查;自建房排查整治成效明显,排查自建房屋769204栋,其中经营性24618栋,排查率达100.00%。全州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共3331栋,已整治销号3271栋,销号率98.20%;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全州实际企业总数4541家,系统录入总数4287家,系统录入率94.41%。

10.坚持围绕“住有所居”总体目标,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一是持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德宏州2021年—2025年共需建设完成603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目前德宏州在建的项目为2022年陇川县的8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预计在2023年12月底完成。二是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2023年,德宏州租赁补贴发放任务为850户,实际发放户数938户,实际发放金额1,702,700.00元。三是持续推进城镇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2023年应开展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855套、城中村改造任务3个,改造面积377000平方米,目前该任务基本完工,正在做部分基础设施配套及资料完善工作。

11.坚持法治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引向深入。一是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办理施工许可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所需时间为21.42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项目所需时间为32.1个工作日,获得用水耗时4.04个工作日,获得用气耗时3.86个工作日;加快用水用气“一件事一次办”,已完成自来水、燃气企业办事人员的信息收集上报到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下一步将接入“云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系统”进行办理。二是对行政职权进行梳理下放,截至目前,下放各县市行政许可事项26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03,333.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03,333.4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16,885,044.54元对比减少了3,181,711.11元,下降了18.84%,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03,333.43元,其中:本年收入13,703,333.4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03,333.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16,885,044.54元对比减少了3,181,711.11元,下降了18.8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03,333.4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703,333.43元,其中:基本支出8,087,633.43元,与上年11,540,644.54元对比减少了3,453,011.11元,下降了29.92%,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项目支出5,615,700.00元,与上年5,344,400.00元对比增加了271,300.00元,上升了5.08%,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增加办公地点房租。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861,285.68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事业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1,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3.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9,958.53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3.61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5.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0,292.02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5,452.8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624.4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功能科目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322,405.36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行政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9.功能科目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52,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管理工作,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

10.功能科目212010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310,000.00元,主要用于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密码安全评估改造升级维护经费;

11.功能科目2130504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053,700.00元,主要用于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2.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0,900.91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情况

1.2300321转移性支出—转移支付—住房保障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2.2300321转移性支出—转移支付—住房保障支出7,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个人购房缴纳契税专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00.00元,与上年201,400.00元对比减少了141,400.00元,下降了70.21%。原因为机构改革,公务用车减少4辆,人员减少,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38,600.00元对比减少了28,600.00元,下降了74.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的原因:机构改革,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162,800.00元对比减少了112,8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162,800.00元对比减少了112,800.0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增长率=增长量/去年值)

减少的原因:机构改革,公务用车减少4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3,500.00元,与上年454,000.00元对比减少了310,500.00元,下降了68.39%,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5,681,272.63元,其中,流动资产577,569.36元,固定资产5,232,047.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510,000.00元,无形资产86,002.6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78,507,220.1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825,947.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844,788.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2项,账面原值450,32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003200600111

[附件: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20510284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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