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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 主体 | 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到现场 次数 | 1次 |
服务对象 | 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市新就业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 | 办理 形式 | 线上、线下相结合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行使 层级 | 市级 |
办理地点 | 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社区办理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45个工作日。申请人向社区提交材料齐全有效,社区、街道办审核时限15个工作日,城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10个工作日,市保障房主管部门审核时限20个工作日,总计45个工作日。 | ||
查询地址 | 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 | ||
监督电话 | 6028631 | 咨询 电话 | 2831152、2822131 |
联办机构 | 各社区、各城区街道办、各城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 是否 收费 | 否 |
受理条件 | 已取得本市三城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保障资格且尚未获得实物配租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市新就业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 | ||
审查方式及 标准 | 1.申请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反面印制。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3.申请表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家庭无相应类别选择的信息填写时应填写“无”。 4.申请表格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盖手指印。 5.按申请人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逐项核查资料是否完整和是否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规定的条件。 | ||
办理公示 | 网上公示 | 办理结果 | 未获得实物配租前享受租赁补贴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流程 | 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社区提出公租房申请,填写《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租赁补贴申请内容并提交材料--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含5日公示期)--城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复核(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核查(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5日网站公示期)--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轮候--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与轮候期内的保障家庭签订租赁补贴合同。 |
办理材料及目录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提交原件核对)
材料名称 | 纸质材料 | 说明 |
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申请表 | 原件1份 | 在提交公租房申请时一并填写完整申请表包含租赁补贴申请内容 |
主申请人身份证 | 复印件1份 | |
主申请人银行卡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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