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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局: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5]54号)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市城乡建设局审查,同意核发福建宏盛恒华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公布。具体公示公告信息详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栏”。
附件:福建宏盛恒华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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