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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应积极配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南昌新闻网讯 近日,南昌市住建局印发《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配合做好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此举将有效助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极大地缓解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
此次印发的《通知》将有效解决居民反映的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难”问题。《通知》要求,近期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书面报告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请求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向属地建设设计及供电部门函询,并取得该物业小区车库设计和小区电容量是否符合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条件的说明。取得说明后,要将说明情况在物业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到小区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申请后,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符合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条件的说明当日为小区业主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切实从初始端解决“安装难”问题。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包括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等,并将安装充电设施的承诺书、用电申请、勘察、施工、验收和产品责任保险、充电安全责任保险、使用安全责任书等资料归入对应业主房屋档案。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利用小区共有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设施并提供充电服务管理。
《通知》还明确,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充电桩所有权人或受委托人是施工安装、维护及安全管理责任人,要负责定期对充电桩开展电气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安全以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电桩所有权人在充电桩车位转让、合同到期或不再使用时,应及时通过拆除或转让等方式对充电桩进行妥善处理。(洪观新闻记者 刘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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