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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住建质安字〔2023〕37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
行动巩固提升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环保局,八里湖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庐山西海风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住建厅《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九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巩固提升实施细则
根据《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任务,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治理行动成效,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工作目标
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巩固提升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精准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精准研判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各地要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等事故多发类型,聚焦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基坑工程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隐患,明确重点企业、项目、人员、施工环节和作业时段,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开展多轮全覆盖精准排查,每季度突出高处作业、危大工程管理等一个重点环节开展全市专项整治工作。
2.持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配齐配强一线监管人员,提升现场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持续开展对一线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宽松软”问题。
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管人员业务轮训,进一步增强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并对各地轮训情况进行考核。
3.坚决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认真开展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闭环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严重,符合“百差工地”认定标准的项目,一律纳入“百差工地”名单;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一律暂停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函告建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构作出暂扣安许证处理,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要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4.大力开展安全宣教工作。各地要督促项目大力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尤其是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通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观摩会等多种形式丰富教育活动内容,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技能。
(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5.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工程参建企业结合主营业务、组织架构、工艺工法,对企业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进行动态更新,并上报企业注册地监管部门。
6.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对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责任人责任,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检查,在巩固提升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7.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制度。依托省级实名制管理平台,强化项目管理人员日常考勤监管和执业资格预警,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责任。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依法依规建议相关部门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有关人员,涉嫌违法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8.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实施。切实把安责险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加强与本级应急管理部门、银保监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安责险投保和服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强化工作联动,有效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项目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9.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省、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观摩,以示范样板为抓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调动企业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10.构建新型数字化监管机制。各地要进一步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及时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上传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信息,动态更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安全信息员等内容;现场检查时可使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和“江西住建云”小程序开展证照扫码验真、人脸识别等工作;大力推进江西省危大工程子系统应用;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在2023年底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电子化。
11.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多形式、多渠道鼓励项目推广使用智能技术、智能设备,推行施工现场智慧化管理方式,促进“人防”向“技防”转变,将智慧工地建设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对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实施信用激励,力争智慧工地比例在2023年底前达到在建项目总数的10%。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2.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办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项目开展“两场联动”“一案多查”,除依法依规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外,还要调查是否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
13.完善事故报送调查处罚闭环机制。建立施工安全信息员制度,压实事故报送责任,确保事故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企业和人员一律顶格处罚;加大事故调查处罚力度,针对长期没有完成事故调查或未完成处罚的,实施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
14.推行分类施策和差异化监管。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现场通报会、增加检查频次、曝光典型案例等差异化监管手段,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无视主管部门提醒教育,隐患治理不彻底、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实施举措
(一)全覆盖精准排查。各地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完成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每月至少对辖区内项目开展1次全覆盖、拉网式巡查监督;市住建局每季度至少对各地开展1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进行全市公布。
(二)全覆盖精准治理。各地要结合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督促相关企业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实施精准治理。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
(三)全覆盖精准提升。各地要通过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巩固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压实责任,结合当前开展的高处作业专项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突出重大风险防范,确保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际开展情况,按照统一部署要求每月27日前报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月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总结报送至我局。
(三)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完善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我局将结合相关重点工作,适时对各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全市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江碧瑶,0792-8983395;邮箱:jjjzajz@163.com。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月度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月度
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情况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个,实名制管理的 个。其中,建筑面积1万㎡以下的工程 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1万~5万㎡的工程 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5万㎡以上的工程 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
2.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个,实名制管理的 个。其中,工程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 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 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1亿元以上的工程 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
其中,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线路 条,里程 公里,投资额 亿元。实名制管理的 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
3.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资金 万元。
4.开展智慧工地试点项目 个。
(二)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5.省级编制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册。企业编制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册。
6.接收施工安全平台、信箱投诉举报 件,其中,已受理
件,已办结 件。
7.全省从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名,其中A证 人,B证 人,C证 人。项目安全生产关键人员到岗率 %。特种作业人员 人。“三级安全教育” 人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人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 人次。
8.在建工程项目根据事故风险和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内涝、台风等风险,制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 个。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次、参与演练 人次。
9.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
个。应用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项目 个。
二、检查情况
(一)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基坑工程:重大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一般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
2.模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一般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
3.脚手架工程:重大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一般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
4.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重大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一般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
5.高处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一般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
6.施工临时用电:重大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一般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
7.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一般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
8.拆除工程:重大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一般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
9.暗挖工程:重大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一般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
10.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方面,重大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一般事故隐患 项,整改完成 项。
11.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项。
(二)各级部门检查项目情况
12.上月,派出省级检查组 个、检查企业 个、检查项目 个;派出市级检查组 个、检查企业 个、检查项目 个;派出县级检查组 个、检查企业 个、检查项目
个。
13.项目安全管理方面: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项目 个,未编制(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项目 个,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项目 个,未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 个,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 个,未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项目 个,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项目 个。
14.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方面: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人,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 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职责填写“安全日志” 人。
三、处罚情况
(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1.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处罚企业 个、罚款 万元。
2.发生非亡人事故 起,处罚企业 个、罚款 万元。发生重大险情(舆情) 起,处罚企业 个、罚款 万元。
3.因存在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项目 个、停工整改项目
个、处罚企业 个、罚款 万元。
4.存在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事故行为处罚企业 个、罚款 万元。
5.对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处罚企业
个、罚款 万元。
6.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处罚企业 个、罚款 万元。
7.建设单位肢解发包项目 个、处罚企业 个、罚款
万元。
8.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压缩合理工期等项目 个、处罚企业 个、罚款 万元。
(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9.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责任人 人、罚款 万元。
10.发生非亡人事故 起,处罚责任人 人、罚款 万元,发生重大险情(舆情) 起,处罚责任人 人、罚款 万元。
11.因存在事故隐患处罚责任人 人、罚款 万元,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 个。
12.存在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事故行为处罚责任人 人、罚款 万元。
1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围标串标处罚责任人 人、罚款 万元。
(三)各类证照处罚情况
14.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等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个,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个,限制招投标的企业 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责令停业整顿 个,降低资质等级 个,吊销资质证书 个,在新闻媒体等平台曝光违法的企业
个。
15.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停止执业 人,吊销执业证书 人,终身不予注册 人。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等规定,处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A证 人,处罚B证 人,处罚C证 人,处罚总监理工程师 人,处罚特种作业人员 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实施行业禁止准入 人,在新闻媒体等平台曝光违法的责任人 人。
16.是否报送“两违”专项清查月度工作进展。(是/否)
(四)惩教结合情况
17.省市县监管部门制作安全警示教育片 部,观看人数
人次,印发警示教育手册 册。
18.省市县监管部门对项目下发警示函 个,对项目约谈提醒 个,对项目批评教育 个,通报项目 个,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加大检查频次项目 个。
四、政府投资工程情况
1.全省现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个,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 个。
2.对不履行法定程序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依法处罚单位 个、依法处罚责任人 名,其中对 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3.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依法处罚单位 个、依法处罚责任人 名,其中对 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4.现有安全文明示范工程 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个,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总数的 %。
五、安全事故情况
上月,共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其中,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如本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送一起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起因、伤亡情况、处理情况通报、整改措施等内容。
六、亮点工作情况
各地原则上每月应报送治理行动工作亮点材料,包括:重大隐患险情排查整治情况(含把重大隐患当作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含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运行情况、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安全日志填写情况)、市场监管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政府投资工程示范样板、创新监管方式及数字化监管情况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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