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厅对沈阳启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311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疑义可以举报或申诉。举报或申诉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材料寄(送)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
邮政编码:110001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结果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国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95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