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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第三批新申请增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撤回资质证书的函》(2022-191)的核查结果,河北创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3家建筑业企业整改复查结果为“不合格”。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拟撤回河北创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天。
公示期间,企业针对市住建局复查结果存在异议的,请向市住建局提出,我局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书面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局审批七科(联系电话0311-86137132)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77号)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复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撤回并注销其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附件:2021年度拟撤回的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53家(第五批)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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