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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一)市建设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等确定的职权行使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目前行使的法律依据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250余件。
(二)市建设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宣人事处、法规处、政务服务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住房管理处、建筑业管理处、公用事业管理处、城乡建设管理处、科技设计与消防处。下属事业单位为: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服务中心、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市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目前共有执法人员194人。
(三)行政执法信息以及相关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在市建设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均已公开,具体网址如下:http://jsj.huzhou.gov.cn/。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一是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印发《湖州市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通过企业自查、县区检查、市局督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整治,严厉查处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行为,2024年共查处全市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3起。二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拔钉除患”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载体,对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特种作业、有限空间等风险点位量化整治任务数量,形成了点位清单、问题清单并对隐患开展销号式整治。2024年建筑施工领域总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1252个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7041个,下发整改通知单3126份,下发停工通知单509份,立案查处23起,共处罚款36.1万元。三是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制定《城镇污染治理和基础设施提升治气攻坚进位专项行动方案》和《湖州市2024年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建立“1595”工作体系,围绕全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力打造“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最优市”。排摸建立全市建筑工地检查清单,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阶段项目实施高密度、高频次、拉网式“全覆盖”检查。2024年累计全市共出动人员21302人次,检查项目13756个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236个,共下发限期整改单2167份,停工通知单511份,立案查处119起(综合执法局查处),并对检查中发现的104个扬尘防治管控较好的项目,95个扬尘防治管控较差的项目予以全市通报,对较差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信用惩戒。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一是根据《湖州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红、黄、绿灯制度实施细则》,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四不两直”督查等方式开展项目检查,对各区县进行量化赋分。加大市级检查发现问题的数量,加快推进隐患闭环整改的速度,持续完善快速发现、快速响应、快速处置的机制。2024年通过市、区(县)两级联动的方式开展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1344个次,其中予以亮黄灯的项目270个,亮红灯的项目87个,其它项目予以亮绿灯。对亮红灯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予以全市通报和信用惩戒。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工作检查一次。各县区对辖区内自2023年7月1日以来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市局以工业厂房、公众聚集场所项目为抽检重点,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抽14个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包括7个工业厂房项目、7个公共聚集场所项目。其中存在问题项目11个,存在问题数43处。2024年,排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消防审批领域违法案件39起(包含区县),责令项目及时整改,并将案卷资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严从紧筑牢消防防线。三是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基本建立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实现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信访投诉数量显著减少,截止到目前,实现信访热线数量下降31.2%,无重大群访、群诉事件发生。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宗,罚没收入3.1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303宗,予以许可194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33%;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1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4.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
5.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983次。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6.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738次。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7.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8.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附件1
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汇总表(表1)
序号 | 领域 | 实施行政处罚数量(宗)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经法制审核的案件数量(宗) |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名)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责令停业整顿 | 责令停止执业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吊销资质证书 | 吊销执业人员注册证书 | 持有执法证件人员 | 法制审核人员 | |||||
1 | 房地产市场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94 | 2 |
2 | 住房 保障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 住房 公积金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 市政 公用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 市容 环卫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 | 园林 绿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 | 建筑 市场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3.1 | 1 | ||
8 | 工程质量安全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0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3.1 | 1 |
说明:
1.实施行政处罚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及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6)降低资质等级;(7)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吊销资质证书、吊销执业人员注册证书)。
3.建筑市场行政处罚,是指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以及工程造价咨询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4.市政公用行政处罚,是指对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道路、城镇燃气等方面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5.对建筑节能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计入工程质量安全领域。
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汇总表(表2)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303 | 194 | 194 | 0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不包括变更、延续类申请。
2024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汇总表(表3)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汇总表(表4)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0 | 0 | 983 | 738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3992065-14168-52-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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