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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沈阳市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于:2025-01-23 1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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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根据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沈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十四五期间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规划,制定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意见。

二、制定本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弥补我市绿色发展“短板”,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能力缺口基本补齐,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历史堆存建筑垃圾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实现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

四、主要任务

1.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2.加强资源化处理厂能力建设;3.加强技术支持和保障;4.加强资源化再生产品推广应用;5.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利用;6.加强再生产品应用管理力度。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各级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协调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情况纳入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评选指标体系,对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予以加分,逐步提高再生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比例,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营造理解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1日

文件链接: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 关于联合印发《沈阳市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链接:《沈阳市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工作实施意见》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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