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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开展上海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5-02-15 15: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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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3589258689/2025-00028载体类型发布机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沪建质安〔2025〕72 号记录形式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关键词内容描述

沪建质安〔2025〕72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上海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基坑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保证本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经研究决定在本市部分基坑工程开展“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及范围

本次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选定11个行政区域的21个项目(具体见附件)进行。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要求必须运用自动化监测、数字手簿、蓝牙通信及人脸识别等4种方式开展基坑监测工作;其余基坑工程应结合实际情况运用数字手簿、蓝牙通信及人脸识别等3种方式开展基坑监测,有条件的可增加自动化监测手段。

二、参建各方职责

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意义重大,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此项工作推进。建设单位应在监测经费方面予以支持;施工单位应在场地、环境、监测点保护等方面予以配合;监理单位应按时开展“监测数据不落地”巡视工作;监测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合理编制监测方案,做好监测人员培训入库,各类监测设备升级、采购及平台数据对接等工作。

三、试点时间安排

各试点项目应按照上述要求于2025年1月20日之前完成监测方案编制工作,监测单位应同步完成单位注册和项目、人员、设备的初始化工作。各试点项目应在2025年2月21日之后,按照“监测数据不落地”要求进行监测数据上传,直至地下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土方回填完毕为止。

自2025年5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建基坑工程将人脸识别列入日常监测工作要求。

四、监督管理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监督机构应对试点项目加强指导,并做好试点工作的宣贯,相关技术单位做好技术支持,为本市全面推进“监测数据不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上海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项目信息表

2025年2月7日

相关附件:上海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项目信息表.xlsx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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