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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咸宁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于:2025-02-15 1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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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2月10日    

2025年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扬敢打敢拼的工作作风,以打造韧性、智慧、宜居城市为主线,更加充分释放住房和城市更新领域稳增长巨大潜力,更加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系统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统筹扩大住房需求和优化高品质住宅供给,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大力推动以危旧房改造为重点的城市更新,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中建新功,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住新力量。

主要目标: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实现房地产投资增速、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双回正”,启动健康养老小区建设试点、危旧房改造试点;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627套(间),改造城中村603套(户),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936户;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各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50%以上;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5个;提升完整社区覆盖率达30%;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0部。

一、持续发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促进房地产领域供需适配与模式创新。以实施住房发展计划为抓手,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住房需求调查。以非城区居民进城购房需求为重点,全面、细致、精准摸清各类人群购房需求,建立常态化住房需求调查机制、“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做到精准摸排需求、精准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精准匹配优惠政策、精准以需定供。二是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围绕市场需求做好增量文章,大力建设高品质住宅,重点推进健康养老住宅建设。优先在区位好、周边配套齐全的地块规划建设高品质住宅,完善交通、学校、商业等配套设施,吸引人员聚集,带动商业聚集,形成良性循环。市城区在2025年4月底前启动康养小区示范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在2025年6月底前启动1个康养小区建设试点。三是构建房地产管理制度体系。有序建立以项目为核心的开发经营模式,推动房地产开发实行项目开发公司制,企业总部履行投资人责任。严格预售许可,强化预售资金、贷款资金、项目资本金等各类项目资金封闭监管。改革房地产准入制度,完善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将项目管理、市场销售、信用状况等指标作为资质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重失信的房地产企业实行市场“禁入”。积极探索推进现房销售,有节奏逐步提高预售门槛,进一步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机构监管,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2.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以配租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核心,加速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升级。一是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收、公开合规,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627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936户,加快解决符合条件的收入困难家庭、工薪人群、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住房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公租房小区管理服务提质行动。开展公租房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和基础设施改造,推进落实《咸宁市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流程再造方案》和《咸宁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申请、审核和管理流程。各县(市、区)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保持在90%以上。三是优化住房供应链平台。丰富线上应用场景,完善住房租购、保障房申请、更新改造、物业服务、装修维修、公积金、商贷、养老托育、生活服务等服务功能,促进供需对接、资源汇集、交易撮合,实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链、政策链融合发展。引导国有企业组建供应链运营公司,依据市场形势开展存量闲置土地和房源收购业务,开展青年社区、老年社区、危旧房改造建设运营。

3.全力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做好保交楼工作。督促保交楼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后续永电、永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交付质量。二是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落实项目包保责任制,充分用足用好处置闲置土地、收购存量房用作安置房、司法清算重整等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状元府、鑫业花苑等18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全部达到交付条件或进入司法程序,实现市城区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基本“清零”。三是推进白名单扩围增效。全面建立房地产项目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建立三库转化机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建立健全“白名单”贷款“存贷挂钩”机制,发挥各类住房资金存放的激励作用。

二、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4.完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一是健全工作体制。建立咸宁市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机制,在《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现有政策体系框架下,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完善规划、土地、财税、金融、审批等方面配套政策,逐步形成我市城市更新1+N政策体系。各县(市、区)依照市本级建立健全本地城市更新体制机体和政策体系,有序开展城市体检、规划编制等工作。二是完善更新机制。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普遍形成“城市更新规划—单元(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库-年度计划”的实施体系。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做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三是推动项目谋划实施。注重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实施的延续性,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认真做好近、中、远“三期”谋划储备,在项目实施中“试模式、试机制、试成本、试规范”,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

5.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贯彻落实“不拆违不旧改”“不众筹不旧改”“不打造完整社区不旧改”工作要求,强化改造质量和安全管理,推动155个城镇老旧小区2025年全面完工。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回头看”,检视已改造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运行、各类设施服务维护等情况。二是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持续推进“一站式+高效”的服务机制、“老旧改+加梯”的推进机制和“督查+考核”的工作机制,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0部。完成《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立法工作。三是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湖北省完整社区建设指南》,制定2025年度建设计划,实现完整社区覆盖率达30%,在25个省级试点完整社区的基础上推进2个示范点建设。

6.推进城镇危旧房改造。建立城镇危旧房改造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以合作化模式推进危旧房改造试点扩面。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各县(市、区)在摸清本地城镇危旧房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危旧房改造年度计划,优先改造安全隐患大、房屋不成套、基础设施不配套、人民群众改造需求强烈的城镇危旧房。咸安区要启动1至2个试点项目,其他县(市)要启动1个试点项目。二是确定改造方案。指导项目地块内居民组建联合社,按照“策投规建营”一体化原则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建设运营主体。鼓励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支持社会资本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等方式参与危旧房改造。三是强化政策支持。聚焦难点问题,对现行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税收、不动产登记、建设审批等政策进行梳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工作指引、技术标准,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修订完善。

7.开展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一是加快完善老旧厂区、老旧街区配套设施。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引入多元投资主体,整合各类资源,推动产业升级与功能转型,让老旧区域重焕生机。咸安区着力推进一河两岸街区、香吾山街区、省煤机厂区、滨河东街4个更新项目,其他县(市)推动1个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实现片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二是实施微改造激发老区活力。明确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改造功能定位,实施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打造有持续运营收入的经营性项目,丰富商业业态,创新消费场景,推动文旅产业赋能。三是推进城中村改造。科学谋划城中村改造项目,优先改造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建立项目“实施库、储备库、谋划库”和滚动推进机制。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重点通过房票形式安置,原则上不新建安置房。全年市城区完成城中村改造603套(户)以上。

8.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在城市更新行动中找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最大“公约数”,实现传承历史文脉、推动城市更新的有机统一。组织开展城市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挂尽挂”。赤壁市加快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各县(市、区)3月底前谋划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申请纳入全省城乡建设领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库,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

三、着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9.加强项目谋划向上争资。一是加强项目谋划。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理念,抢抓“两重”“两新”和“新城建”政策机遇,结合城市地下管网管廊设施建设改造等重点工作,系统谋划城市供水、排水、污水、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生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制定年度建设改造计划。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抢抓“两重”“两新”以及专项债等政策机遇,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强化要素保障,努力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的“大盘子”。对标万亿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继续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细化项目建设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紧盯“三率两量”加强项目调度,及时跟踪督导进展缓慢、资金拨付滞后的项目,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量。重点推进增发国债项目、超长期国债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10.持续推进污水管网整治攻坚。一是开展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检测和溯源。彻底查清管网混错接、结构性缺陷等问题底数,逐一建立清单台账,形成污水收集管网“一张图”。二是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以进水B0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和城市为重点,“一厂一策、一城一策”细化管网整治方案,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各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50%以上。三是推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机制。加快构建以污染物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的污水治理绩效考核及付费体系,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由“厂网分离、按量付费”向“厂网一体、按效付费”转变。

11.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一是完成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2025年6月底前,市本级完成桥隧、供水、排水等重点领域专项建设,各县市完成平台及燃气专项建设。年底前,各县市完成桥隧、供水、排水等专项建设。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实现从监测、分析、预警、派单到处置的闭环管理。二是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谋划实施市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落实“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治理措施,加快推进增发国债排水防涝项目建设,确保汛期前全面投入使用。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加快推进咸宁省级排水防涝应急救援分基地建设,汛期前全面完成基地验收、设备交付工作。三是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2025年,各县市全面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查明城市燃气、供水、排水、地下综合管廊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和安全隐患信息,在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汇聚数据同统一编码赋码,生成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网“白模”。四是加快推进王英二期配水管网工程,力争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尽快发挥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效益,提高市城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12.筑牢城镇燃气安全底线。一是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链条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燃气领域六类突出问题,聚焦燃气经营、设施设备运维、充装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工程作业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动态清零。二是强化瓶装液化气管理。全面推进瓶装液化气企业标准化建设,完成“小、乱、差”瓶装液化气厂站改造或关停。加强瓶装液化气充装储存、运输、配送、安检、使用全过程监管。三是强化燃气行业监管。严格监管执法,积极与市场监管、消防、应急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四是加强涉燃气工程管理。强化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查处涉燃气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范围,持续开展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施工旁站制度,压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燃气企业燃气管道保护责任。

四、用心用情抓好民生实事落实

13.加强供水行业监管。一是推进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新建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已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各地要制定年度计划,加快改造并限期移交供水单位。二是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三是加强水质水压监测。督促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每季度对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标准;各县市供水主管部门每月审核供水企业用户端供水水质和压力抽样检测结果,每半年委托专业第三方开展水质检测,相关结果向社会公示。四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年底前完成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嘉鱼建成应急备用水源。

14.巩固“红色物业”成果。实施“红色物业”规范提升行动,坚持结果导向,全面巩固全覆盖成果,创新和完善监管体系,优化行业服务和管理标准,狠抓行业乱象整治,全力破解小区难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物业管理获得感、满意度。全面构建“1365”小区治理体系,全力开展住宅小区停车难、物业收费难、小区问题处置难“破冰攻坚”专项行动。推进“智慧物业”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小程序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全市“智慧物业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应用普及工作。完成全省“红色物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验收。

1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行“水电气综合窗口”共享营业厅一窗受理、联动报装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全面推进接入服务前置,加强事后回访。进一步优化阶段并联审批协同机制,推动更多关联性强、需求量大的审批事项集成办理,加强与投资绩效评价、用地相关系统数据共享,帮助企业争取更多资质和奖项。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量身打造优化审批流程图,让企业、群众一看就懂、一办就会。

五、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支撑

16.科学谋划“十五五”工作。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及末期评估工作。围绕住房保障、房地产行业、城市更新、市政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前期专题调研工作。对照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谋划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各县(市、区)要同步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17.推进住新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以及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一问题一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月调度机制,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验收销号制度。年底前,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等问题全面完成整改,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18.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全面提升住新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开展执法业务骨干“一对一”“传帮带”工程,采取“业务科长学法讲法”、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重罚”力度,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提升12345热线、阳光信访、长江云、智慧城管等平台信访投诉办理质效,把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供水供气信访投诉量降下来,让信访件办理既有量的下降,又有质的提升。

19.抓好信访维稳。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落实领导班子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和包案工作制度。结合特许经营问题集中整治、涉企执法监管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化解住新领域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严防极端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六、从严从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深化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定不移推动政治机关建设,常态化开展全员“政治体检”,做深做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加强对党忠诚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让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成为党员干部鲜明政治品格和住新政治生态鲜明底色,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住新部门落地见效。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抓实抓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精心设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内容和方式,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针对性、实效性。

21.深化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把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青年干部教育引领“两手抓”,推出一批学习示范科室单位,开展学习经验和成果共享交流。搭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联学联讲平台,用好学习强国、干部在线、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带动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探索形成覆盖面广、参与度高、影响力大的理论学习新格局。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提升住新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22.深化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支部党建品牌创建,把攻坚克难、提质增效作为检验支部建设成效重要标准,在推动住新各项工作、完成重大工作任务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党务干部队伍生机与活力。落实新时代党建带群建的要求,按照“带思想、带组织、带队伍、带活动”的方式,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全方位开展健康向上的职工文体活动,凝聚机关党建工作强大合力。

23.深化纪律建设。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局属各党组织书记自觉带头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健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内控机制,推进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督、支部建设等全面优化。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查补漏洞、强化监管。做好被问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帮带、回访等工作。

24.建强住新干部队伍。持续组织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组织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竞聘活动,举办青年干部业务分享会,邀请优秀青年干部上台进行业务分享,力争月月有活动,人人上讲台,为干部职工发展搭建广阔平台,激发青年干部的学习热情和工作动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措施,通过明确奖惩标准,有效盘活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树立干部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杜绝“躺平”思想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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