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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西藏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涉及安全生产相关证照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照的公告

发布于:2025-02-19 07: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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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大建筑施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联互通互认的有关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换发全国统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许证”)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安管证”)电子证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电子证照事宜

(一)“安许证”的换发。为方便广大建筑施工企业,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自治区住建厅于2021年初全面推行核发的二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许证”电子证照,2022年8月和11月,住建部分别将我区列为全国推行“安许证”“安管证”电子证照试点省市之一。现按照住建部要求,目前,我区仍使用纸制“安许证”的二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持纸制“安许证”原件或复印件,前往自治区三级服务大厅(一楼118号后台)更换全国统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安许证”电子证照。已核发自治区住建厅二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许证”电子证照的,由我厅于2023年7月15日前通过系统换发全国统一的“安许证”电子证照,届时请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自行下载打印即可。

(二)“安管证”的换发。已核发自治区住建厅“安管证”电子证照的企业和人员,由我厅于2023年8月30日前通过系统换发全国统一的“安管证”电子证照,届时请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自行下载打印即可。

以上两项电子证照换发工作完成后,原电子证照或纸质证照同时作废。

二、岗位类型变更事宜

(一)岗位类型变更要求。我厅在加快换发全国统一建筑施工企业“安许证”“安管证”电子证照上传过程中,“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呈现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信息不互通,无法换发电子证照。针对该情况,经请示住建部,明确要求每个企业只允许注册企业法人并持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其他负责人只允许持企业技术负责人A证,企业内部凡存在两2个及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的,一律无法换发电子证照,势必影响人员证书查询和跨省办理业务。

(二)明确岗位分类。在我区办理“安许证”的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具体需要自查的企业详见附件),对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许证”,将三证统一一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持有者,其他持有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的一律变更为企业技术负责人A证,并于2023年8月30日前持企业申请加盖公司印章,前往自治区三级服务大厅(一楼118号后台)办理变更业务,逾期未办理的,我厅将对照企业资质上的法人,就多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变更为企业技术负责人A证。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照时间紧、任务重,请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积极配合我厅做好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二)换发全国统一“安许证”“安管证”电子证照后,广大企业和个人可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证书状态。

附件:区内二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疑似注册多个企业主要负

责人A证情况统计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业务咨询电话:边巴卓玛,0891-6838717(厅质量安全管理处)。

陈伟,0891-6677402(自治区三级服务大厅(一楼118号后台)。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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