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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函〔2023〕283 号)等相关文件,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委托审查通过的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时30分。
公示期间,企业如对评审意见持有异议,请向我局行政审批科问询。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举报公示企业弄虚作假行为,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表》
联系电话:0476-8288603
通讯地址: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2011窗口
2024年11月01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内容 | 委托审查意见 |
1 | 赤峰科安水处理技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初审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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