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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完善名城保护体系,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普查推荐或调查评估、专家论证等,第三批历史建筑候选名录14处,第一、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拟调整、撤销16处和更正信息5处。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5日
二、凡是对本公示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以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三、反馈方式
1.信函方式: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名城科(泸州市忠山公园侧)。来信日期以邮戳为准。
2.电子邮箱:1361850492@qq.com,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
3.咨询电话:0830-2288125
附件:1.泸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候选名录.docx
2.泸州市第一、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拟调整、撤销和更正信息名单.docx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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