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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南浔区疾控防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于2023年7月4日开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无在建项目。
1. 吴丽青在担任疾控防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负责人中,因项目停工120天以上,经建设单位同意已承接其他工程,不能继续承担项目负责人职责。投标时有业绩加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楼、大地下室获2023年度湖州市“飞英杯”奖,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楼、仓储中心、胶带车间 A 栋、胶带车间 B栋、门卫、大地下室获2022年度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安吉巨峰建筑有限公司向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变更申请,建设单位已审核同意。
2. 拟任项目负责人金盛红,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浙1332011201227298,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B证合格证书(浙建安B(2008)3500372),无在建项目。该项目负责人无业绩加分。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按照申请变更的时间点,拟更换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所有无在建项目负责人中业绩奖项最高的。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2-3023873,邮箱:408816583@qq.com。
公示期从2024年4月9日至4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9日
3744071-14183-52-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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