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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抚顺市住建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于:2025-02-27 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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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法建办的正确指导下,市住建局坚持法治规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细化、深化、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环节,高质量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持续提升。现将市住建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制度,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建领域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结合主题教育,全面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住建领域法治建设的全过程。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住建领域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住建领域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转化为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二)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全年对1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1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做到审核率100%。

(三)科学立法,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完成《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工作,并于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修改后与《民法典》等上位法规定相适应,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更好地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完成《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行办法》立法后评估和《抚顺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抚顺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抚顺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市住建局于2024年5月在局网站上发布《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五)全面梳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全年多次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负责清理的31件文件进行梳理,提出保留意见。严格执行《抚顺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做到有件必备。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堵住乱发文、滥发文的漏洞。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5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局规范性文件14件。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重点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进行公示,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对涉及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执法过程进行记录,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积极配合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制度。全年多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抽查工作,对各县区近三年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对案卷规范情况作出具体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以后执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修定了《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工作规定》,制定了《抚顺市住建领域燃气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文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持续开展抚顺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向各县区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抚顺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抚住建〔2024〕83号),全市住建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常态化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监督行动。各级住建部门认真查找行政执法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形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积极梳理存在问题,纠正偏差。组织全市各县区住建局和局相关科室参加全省住建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行政执法专项培训。

(八)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截至2024年底,我局持执法证人员共有95人,已全部录入省执法监督平台,进行统一化管理。在执法设备配备方面,共有执法记录仪45台,采集终端设备1台,保证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申请考试、上岗执法现象的发生,统一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九)加强行政执法专项培训。为严厉打击危害燃气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住建系统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2次,各县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队)和燃气企业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印发了《抚顺市燃气领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讲解了燃气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及处罚流程,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燃气领域执法事项,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十)组织开展“法治住建”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定了《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住建”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方案》,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住建”行政执法学习培训。通过自学、培训、测试等方式,从2024年10月正式开始到2025年4月底基本结束,总体分为“学、讲、考、评”四个阶段,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文书制作以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邀请省内外专家、望花区法院法官、市行政复议中心领导、局法律顾问和局内业务骨干组成了讲师团队进行授课。以此全面提升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预计本次培训将授课26场次,参加人员达2000人次。

(十一)加大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一是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住建”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方案》。二是制定《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我局2024年普法工作重点任务、具体责任部门、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三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宪法》等普法宣传工作,并按时报送普法工作总结及重要普法工作信息。

(十二)提升依法公开工作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市住建局官网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516条,部门文件14件;通过新浪微博公开信息4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

(十三)推进市政公用服务改革。按照省级四个“一件事”实施方案,制定我市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一张表单,在抚顺“一件事”办理平台搭建各类服务要素,在省内率先实现“住建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工改”系统升级改造,不断提高服务对象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省、市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带头尊崇法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建工作。

(二)始终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住建系统主责主业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组织局党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专题学习,要求全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抚顺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承办事项审查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起草、论证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合同送审稿,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听取其法律意见。

(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市住建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常态化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监督行动。严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召开14次燃气执法专题会议,研究并组织开展市、县(区)两级燃气联合执法,打击燃气违法行为、规范燃气管理秩序、保护燃气合法经营。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出庭应诉等制度。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实质解决行政争议,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县区住建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各县区住建局及局属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编制人员数量少、实有人员少于编制人员的情况,人员构成均为公务员、事业、劳务派遣人员混岗,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各部门互相借调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各县区行政执法范围较广、任务重,多数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有的县区一个人要承担几个科室的业务工作,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率。

(二)县区住建部门行政执法专业能力不足。行政执法人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案卷的制定标准的掌握程度较低、理解较浅。2019年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对于很多行政执法事项缺乏实际经验,大多通过自学等方式了解相关法律,法律知识和住建领域的专业知识比较薄弱,执行法律法规程序不够规范。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按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将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计划,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在每次班子会议前,组织学习重大决策相关法律法规;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

(二)持续做好立法和制度完善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完成政府规章《抚顺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废止及《抚顺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二是按照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逐项梳理各科室和对应县区住建局行政职能,包括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及其他行业管理工作,完善住建各行业领域管理制度。

(三)继续开展“法治住建”培训工作。一是按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住建”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方案》继续对住建系统全体人员开展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测试。二是组织对县区住建系统进行深度业务培训。深入探索座谈式互动培训、情景式和带教式培训,开展行政执法岗位练兵。坚持学用结合,以实战促实效,通过多种形式的实战演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市住建领域各项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中共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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