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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第九批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辖区主管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次审查企业2家,经初审符合要求企业1家,不符合要求企业1家,详细情况如下。
一、四川省大英县大河天然气有限公司
申请审批类型:燃气经营许可(延期及增加经营区域)
审查意见:同意。
二、四川省玉象燃气有限公司
申请审批类型:燃气经营许可(延期及增加经营区域)
审查意见:不同意。
存在问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邓佑芬显示在其他企业任职;根据《关于确定四川省玉象燃气有限公司供气区域的批复》(川建城建发〔2009〕58号),企业供气区域为大英县玉峰镇、象山镇、智水乡行政区域。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对遂府〔2019〕50号文批复第三十八条规定,撤销五方乡和智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峰镇管辖。企业此次申报的供气区域与文件批复不符。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14〕460号)要求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并于公示期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完成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9楼09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82。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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