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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建设(规划、交通、园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于:2024-09-22 15: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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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号)要求,结合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建设(规划、交通、园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建设(规划、交通、园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晋城市工程系列建设(规划、交通、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评审专业

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勘察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燃气工程14个专业。

申报者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确定的专业类别申报,凡不属于建设工程评审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所学专业为设计学或艺术设计学专业的可申报建筑学、风景园林和城市规划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园林、林学专业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三)资历条件

1.申报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满4年。

2.申报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申报工程师须具备的工作经历能力条件要求:充分掌握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新材料,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须作为技术骨干承担完成工程技术项目两项以上。

2.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具备的工作经历能力条件要求: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作为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完成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工作。

(五)学术技术条件

申报工程师须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实用技术材料一项以上。

学术论文须是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建设工程专业期刊参考目录详见附件,尚未列入建设工程专业期刊参考目录的,以期刊代码“TU”作为认定依据。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实用技术材料指:作为工程技术骨干完成的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市级以上标准、规程、工法和专利(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理论研究。实用技术材料须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技术提炼、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为2000字以上。

申报助理工程师的须提交一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六)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低于4次(硕士不低于2次,高技能人才不低于3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年度考核合格年限须大于等于上述第(三)条规定的应从事技术工作年限。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八)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评审范围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具体规定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2019〕55号)执行。

四、申报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评审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并整理相应申报评审材料。

2.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3.逐级申报审核。由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签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签定意见,经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

五、申报材料

(一)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各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审核意见函。

2.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报人员岗位情况说明。

3.《晋城市工程系列建设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受材料汇总一览表》(A3纸)。

(二)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级一式4份,初级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

2.《山西省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一式 5份(按样表格式填写),A3纸打印,不得与其它资料合并装订,并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3.答辩论文(限中级),提交材料为产品研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专业成果、标准制订、技术推广总结等内容的,需以论文形式提供。2000字以上,(内容凡涉及本人、单位名称、所在地域等信息的,一律表述为“本人、XX单位、XX部门、XX市(县)”,否则视为作弊),用《晋城市工程系列建设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A3大小双面打印5份(背面避开密封线以上区域),并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限初级),2000字以内,(内容凡涉及本人、单位名称、所在地域等信息的,一律表述为“本人、XX单位、XX部门、XX市(县)”,否则视为作弊),用《晋城市工程系列建设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A3大小双面打印5份(背面避开密封线以上区域),并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5.评审材料(卷宗)1本。按规定顺序分类整理,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列出目录并注明页码,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彩色免冠照1寸1张,背面写姓名。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聘任证书、业绩材料、单位民主评议等材料申报时需提供原件,审核通过后,将原件退回本人。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推荐程序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和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二)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或撤销其取得的职称。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申报时间及网址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预约报送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送。收审材料时间为9月24日至10月30日。报送地址:晋城市工程系列建设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泽州路422号市住建局)。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申报须知、单位及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初中级材料报送须知、论文期刊参考目录等,请登录晋城市住建局门户网站(www.jcz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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