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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建局 人社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

发布于:2024-09-22 2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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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鲁建执法函〔2024〕1号)(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专项治理的通知》确定的整治内容与目标,落实专项整治牵头科室、单位, 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构建畅通的上传下达机制,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突出抓好宣传工作,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督促违法“挂证”企业和个人主动自纠、自觉整改。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联络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金宏账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管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宏账号: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严格依法处理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治理有序进行。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要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典型问题和工作经验,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工作时限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照《专项治理的通知》时间节点,组织推进自查自纠和排查处理工作,并由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汇总整治工作情况,按规定时限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行业责任处室单位。2024年10月2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2025年2月10日前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和专项治理工作排查处理报告。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联系人:邓坤,联系电话:85062531,金宏账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管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联系人:邓基忠,联系电话:85756533,金宏账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注册造价工程师),联系人:邹炎烈,联系电话,85061509,金宏账号: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公,联系电话:85912042,金宏账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工作处)。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动专项治理的通知》.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来源:青岛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9月20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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