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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提案》第20241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于:2024-09-23 1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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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唐方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提案》(第202410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传统村落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1个村庄成功申报为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含12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其中灵山县传统村落13个,含国家级传统村落10个,浦北县传统村落5个,含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钦北区传统村落3个,含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此外,灵山县分别入选2022年自治区及2024年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县。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多方筹措资金,保障传统村落保护经费”的建议

1.财政资金。我局积极组织县(区)开展传统村落申报工作,2015年以来,国家及自治区共下达我市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共计2600万元;灵山县分别于2022年、2024年入选自治区、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县,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2000万元及6250万元(目前下达第一批资金2275万元),用于持续推进古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市级财政争取上级及统筹市本级资金筹措共计6309万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主要包括灵山县、浦北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乡土特色建设示范1864万元;大芦村古建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71万元;乡村照明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374万元;传统村落在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4000万元。近三年灵山县累计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6万元,持续推动10个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配置工程,近两年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1855.3万元奖补传统村落特色乡村产业发展。

2.其他资金。灵山县石塘镇平历村自筹资金200余万元对韦家长房等10栋传统建筑进行修缮,浦北县自筹1100万对国家传统村落平马村内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大朗书院进行修缮,以经营景区的方式进行管理。

(二)关于“充分运用各种舆论手段和宣传形式,增强传统村落保护意识”的建议

一是充分运用各种舆论手段和宣传形式,制作传统村落宣传手册等免费分发给群众,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对《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知识进行普及推广,推介宣传传统村落乡村旅游,我局根据《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明确相关内容,结合村民生活实际,制作了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传统村落保护宣传栏30块安置在传统村落内,引导、规范群众的日常行为。二是我局结合传统村落挂牌活动以及每年度开展《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宣贯活动,发放《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1.2万册,充分激发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助推形成“政府主导、村民自治、社会参与”的传统村落协同保护发展机制。三是灵山县通过开展荔枝文化旅游节、国际博物馆日等节日活动散发传统文化教育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积极开展“非遗进乡村”“非遗进校园”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灵山县第二小学就依托“灵山傩面具”和“灵山跳岭头”的文化底蕴,在校内设立了“傩艺坊”,吸引对传统文化有兴趣的年轻一辈加入非遗保护的队伍中来,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村干部充分认识到古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做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四是浦北县通过实地调研与资料搜集,深入剖析本地传统村落的独特魅力,通过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工具上持续发力,发布高质量、有创意的图文、视频等宣传内容,如大朗书院、越州古城等宣传片,以更加直观的方式吸引并留住年轻群体的目光,进一步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举办了传统村落文化讲座、乡村旅游节等一系列线上线下融合的宣传活动,不仅为公众提供了近距离感受传统村落魅力的机会,还通过互动体验、交流分享等形式激发公众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热情和提高公众参与度。五是我局在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时,聘请古建筑修复的专家进行授课,采用“师父带徒弟”的方式,开展马头墙砌筑、榫卯木作、雕刻等传统建筑技艺培训,提高当地工匠的技艺,同时开展《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宣传,让农村建筑工匠了解《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中有关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建设规定,在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下,开展新建、改建等建设活动。六是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开展博物馆日活动,进行我市历史文化以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在灵山大芦村、萍塘村,浦北余屋村,钦北屯巷村等传统村落设置宣传展板。深入开展文化(文物)综合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防法律宣传单1500多份,号召社会更关心、关注文物的保护。

(三)关于“推进古村落文旅融合发展”的建议

1.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部门将灵山大芦村列入灵山县中小学研学线路,利用春节旅游黄金季契机,发布了4条含大芦村在内的新春精品线路,策划了“大芦欢欢喜喜过大年”“2024灵山美丽乡村半程马拉松赛”“迎新春文化惠民演出”等系列活动,通过送春联、打卡集章、古风活动、元宵猜灯谜游园会、定时免费讲解吸引游客前往,丰富旅游业态,实行门票优惠,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景区效益,吸引众多摄影爱好者和游客打卡、参观、拍照,提高传统村落的知名度。

2.灵山县萍塘村紧扣“红色村庄、古韵萍塘”发展主题,根据“红色+民俗”“红色+生态”“红色+美丽乡村”等特色化的建设和发展模式,依托红色故事、抗日活动旧址、邓政洽故居等载体,打造传统村落为文宣窗口、学习基地、实体博物馆等多种产品,将灵山县革命根据地之一,建于清朝中期的邓氏宗祠活化利用为萍塘革命史馆红色宣传教育基地和村委办公场所,建立村级“新时代讲习所”,2023开展红色宣讲活动20余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增强传统村落影响力与知名度,此外灵山县成功向中国传统数字博物馆官网申请开通传统村落大芦村专栏,在数字博物馆中详细介绍了大芦村“村落概况、全景展示、历史文化、环境格局、传统建筑、民俗文化、美食物产、旅游导览”等相关内容,以全景漫游、三维实景、图片、文字、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现村落的独特价值和丰富内涵,集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和可视性于一体。

3.浦北县整合县文广体旅局、县博物馆等方面资金,将小江街道平马村内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大朗书院、伯玉公祠进行整体打造,由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方式将传统村落打造成为集文化体验、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于一体的,以古书院文化及客家文化为特色人文景观的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让传统村落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关于“突破单村要素保护模式,转为区域系统保护”的建议。

1.灵山县内传统村落个数较多,国家级以及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分别占我市传统村落总数的83%及61%,2022年荣获广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县,已开展了以传统建筑修缮利用为首的集中连片示范创建工作,构建大芦村、萍塘村、马肚塘传统村落与龙武庄园荔枝文化相结合的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新模式。入选2024年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县后,已完成《广西钦州市灵山县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的编制,目前正在抓紧《灵山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国家级)编制工作,下一步将锚定“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的总体目标,聚焦重点问题,依托海上丝绸之路商贸文化、岭南广府文化,以及荔枝之乡等传统农耕文化品牌,在“一带一路”重大战略下,将传统村落作为重要文化载体和平台,探索“文化+”的保护利用模式,即“文化资源保护、文化生活延续、文化交流互通、文化空间塑造、文化产业融合”,将灵山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区打造为“一带一路”古今运河交汇处的传统村落中外文化交流示范区。

2.为确保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浦北县不断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完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广西浦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相关政策法规,并与当地村庄规划相结合编制保护发展规划,以传统村落为节点,连点串线成片,依托浦北县红色故事、文人故居、历史古城等载体,持续实施“旅游+文化”“旅游+传统村落保护”战略。同时,立足“世界长寿之乡”的资源禀赋,探索打造“传统村落+康养圣地”的特色名片,推进传统村落文旅融合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推进古村落文旅融合发展。持续实施“旅游+文化”“旅游+传统村落保护”战略,进一步挖掘传统村落特色,探索传统村落良性发展模式,为每个传统村落打造特有“IP”,实现“单一”的传统与“多样”元素融合,避免雷同。借鉴学习区内外同类知名景区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运营模式,把好机制、好经验、好办法运用到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展当中,推动景区提质升级。拓宽运营思维,畅通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渠道,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团队参与景区运营管理,进一步挖掘利用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资源,拓展景区旅游项目,丰富景区业态,强化旅游交通网络建设,提升游客体验,提高景区承载力和吸引力。

(二)切实做好管控。指导各县(区)重点对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肌理格局、历史环境要素等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加强对原有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改造的管控以及对新建建筑、公共环境设施的管控。

(三)加快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积极对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争取保护规划编制经费,力争达到所有村落保护规划全覆盖的目标。同时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农民主体的原则,注重多专业结合的科学决策,广泛征求政府、专家和村民的意见,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质量;对有条件的村落,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村落实际需求结合经济发展条件,进一步拓展深化规划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宣传。以群众“看得见、容易懂、记得牢”的方式,不断延伸宣防触角,结合传统节日、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普法日等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指导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吴永昌联系电话:0777-2862002)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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