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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数字化监管的通知

发布于:2024-09-24 09: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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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数字化监管的通知

济建质安字〔2024〕37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称“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推动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数字化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二、人员范围

    全市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以下同)项目负责人,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三、监管内容

    (一)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离岗需按要求进行考勤打卡,当日在岗时间累计大于4小时视为有效到岗。

    (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有效考到岗天数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

    (三)建设单位需登录“济南市智慧住建平台”,对其所有建筑工地的项目负责人注册明确(见附件1),全面推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到岗考勤。

四、实行流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托“济南市智慧住建平台”中关键岗位人员数字化监管功能(以下简称“关键岗位数字监管功能”),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数字化监管。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市区两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可登录“济南市智慧住建平台”,对所监督的项目进行查看和管理。

    (一)信息维护

    各在建项目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工作,关键岗位人员如有更换,请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变更,避免因关键岗位人员信息错误导致项目考勤率不达标。

    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市区两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主动靠前,将现场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全面纳入监督范畴,对在建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在建、停工、未开工、竣工等状态)和关键岗位人员信息认真核对并及时调整。

    (二)考勤方式

    方式一:关键岗位人员可通过 “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进行每日到岗/离岗考勤打卡;

    方式二:通过“爱山东”APP,每日进行到岗/离岗考勤打卡;

    关键岗位人员可任选其一方式进行考勤打卡。

    (三)请假机制

    关键岗位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岗履职的,应至少提前一天,通过“方式二”中“请假管理”功能,进行请假,并应上传由建设单位盖章认可的请假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四)数据应用

    1.实行每日汇总制度。“关键岗位数字监管功能”每日自动统计上一日全市各在建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数据情况,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市区两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统计情况,督促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2.实施每月通报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月根据“关键岗位数字监管功能”统计的情况,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公示、通报并纳入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衔接机制

    对于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履职、不尽责的工程项目,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市区两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大检查力度,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连续两月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项目,列入市级重点督导项目。同时,在项目的评优评先中予以扣分,对相关企业、项目进行全市通报,对企业及个人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情节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并通报给上级部门。

    (二)加强监管平台应用

    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市区两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管数据应用,督促各在建项目落实考勤打卡要求,以数字化监管为抓手,切实推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同时,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考存在弄虚作假、考勤虚假打卡等情况,该关键岗位人员本月考勤不合格,并予以公示、通报。

    (三)完善数据信息维护

    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区两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登录“济南市智慧住建平台”,对所监管的项目信息和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各在建项目按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考勤打卡,存在问题及时反馈。11月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以“济南市智慧住建平台”的考勤数据为准,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公示、通报。

    9月30日前,请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送1名工作联络员(附件2)。

    联系人:李秉泽,联系电话:0531-51705608,电子邮箱:libingze@jn.shandong.cn。

    技术服务电话:15166410350、18653168396

附件: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说明书.pdf

    2.关键岗位工作联络员报名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9月24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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