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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9:30,请提前10分钟入场(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二、地点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云泉南街2号集中办公区6A楼)。
三、人员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参加答辩:
(一)破格申请评审的;
(二)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的;
(三)享受基层、结对帮扶等政策提前申报的;
(四)评委会要求答辩的。
参加答辩人员以中评委电话通知为准,通知时间为12月6日、12月7日,未接到通知的申报人员不需答辩。
四、相关要求
(一)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到场。
(二)未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
(三)评审答辩期间,答辩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评审现场纪律,不得私自与评审专家、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答辩费
根据《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答辩费60元,统一上缴财政。
咨询电话:0816-2225128。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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