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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暨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的通知
厦住建工〔2024〕73号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建机一体化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厦安字〔2024〕15号),以及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要求,经研究,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开展建筑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暨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精准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控制建筑业事故总量,努力实现建筑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同比“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强化领导组织推进,我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李德才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副 组 长:苏青云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黄 山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处处长
蔡森林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
王旭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处副处长
黄诗斌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处二级调研员
陈隽峰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
许建清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
(二)设立10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成员从市质安站相关监督科室抽调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各小组组长名单如下:
第一小组 组长:王 毅
第二小组 组长:涂伟伟
第三小组 组长:黄芗萍
第四小组 组长:蔡厦苗
第五小组 组长:肖 锋
第六小组 组长:沈鹏程
第七小组 组长:刘旭轩
第八小组 组长:戴 立
第九小组 组长:汪贵雄
第十小组 组长:谢国栋
联 络 员:吴懿、罗利平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加强百日攻坚行动。
三、工作内容
我市建筑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要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强化对危大工程全过程管控,严格督促项目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识别、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全流程管理,突出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等检查,建立危大工程隐患清单,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可控。
(二)重点突出三项整治。针对近期事故特点,重点排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扫尾空窗期等3个风险。高处作业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和专项验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使用及执行操作规程及抓实项目动态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整治虚假防护和陷阱防护,交叉施工作业时临边、洞口防护随意拆除,未及时恢复问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等不到位行为,按规定记录企业信用监管。临时用电方面:重点检查各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电气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高压电力线路通道内是否存在违规施工,各种用电线路是否存在绝缘破损老化,各类漏电保护开关是否正常运行,电器设备外壳是否有效接地,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是否合格等。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立整立改。确实无法马上整改的,要落实临时保护方案,坚决防范触电事故反复发生。扫尾空窗方面:严格落实我局《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扫尾期和空窗期安全管理的通知》(厦建工〔2023〕9号)要求,全面做到“三个覆盖”,坚决压实“四方责任”,严格执行“五项不准”。重点检查施工场地内有两个及以上施工作业单位交叉作业划分安全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登高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等。
(三)强化分包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设(代建)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总承包、监理、分包单位签订四方(五方)书面安全管理责任书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对分包单位进场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监理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落实整改情况。
(四)紧盯关键人员履职。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关键岗位方面:人员必须在岗履职。检查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监理员名单上墙公示、人员挂牌上岗、佩戴明显标识落实情况,以及非常规作业时段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持证上岗方面:严格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对用工企业进行处罚。专职安全员方面:督促项目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员,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要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根据检查、整改及验收等情况,如实认真执行《施工安全员工作手册》,规范填写《施工安全日志》,真实记录每日安全检查工作。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原则,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做到闭环管理。“安全日志”作为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必查内容。
(五)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安全宣传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建筑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一是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于10月底前按照职责分工各自组织至少一场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和考试。二是组织安全教育进社区。市住建局组织一次对各区住建(和交通)局、镇街的小散纳管培训。各区住建(和交通)局组织一次辖区镇街专职安全监管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要涵盖《日常巡查工作指引》,巡查标准、职责、频次和要点,规范日常巡查工作,提升巡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三是组织安全教育进工地。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自组织一场安全教育进工地。要充分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已购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承保机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等活动。
(六)强化市区层级指导。市区两级要加强沟通,协同联动,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效。结合攻坚行动组织对区质安站进行层级指导,抽查区质安站的机构履责情况,并随机抽查区质安站所监管的不少于1个在建项目安全管控情况。
(七)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检查。部门层面: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分管安全负责人每半月、涉及安全的业务处(科)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一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检查安全工作。企业层面:各建设、施工、监理、建机一体化单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分管负责人、相关安全人员严格按照系统APP检查要点,逐项检查,逐项填写,认真查找质量安全隐患,落实整改。
(八)行业指导小散零星。市住建部门会同市应急部门联合开展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行业协调指导,各区住建(和交通)局要加大对辖区镇街指导力度。纳管方面:广泛发动辖区物业等企业积极参与纳管工作,合力推动全纳管,做到应纳尽纳。巡查方面:各区住建(和交通)局要加大对镇街巡查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日常巡查,明确巡查重点,提升巡查质量。重点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危害、消防火灾等常见问题开展日常巡查,巡查记录统一上传巡查系统平台。指导方面:将对各区巡查系统开展指导,实时发现巡查工作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提升巡查工作质量。每季度统一晾晒各区巡查系统纳管情况,点评巡查质量。
四、工作安排
百日攻坚行动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2月底。各单位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有效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全市建筑业领域安全水平。整体分3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11月2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主体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深入自查行动。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及时攻坚解决。
(二)集中攻坚(11月21日至12月22日)。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聚焦可能诱发各类事故发生的重点部位、企业、环节、人员,扎实做好百日攻坚行动,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巩固提升(12月23日至12月30日)。突出抓好成果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采取加大巡查力度,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派出专家服务组等方式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盯守、严格管控,力争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狠抓问题整改。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现场依法依规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挂牌督改、警示约谈等方式,及时消除隐患,做到闭环管理。
(三)注重安全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有突发事件能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做好应急处突的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加强实战演练和装备配备、力量预置。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促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于11月23日、12月28日将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报我局工程处。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
来源:厦门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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