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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建设工程消防优秀科技成果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先进消防技术、工艺和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我省消防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发布第一批推广技术目录的基础上,面向全省再次征集建设工程消防先进技术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开发、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技术服务等业务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的法人单位,在工程设计、审查、施工、验收等各环节涌现的消防创新技术、先进工艺、新型设备材料以及建设工程消防各类小发明、小创造等(统称为建设工程消防先进技术)。
二、征集条件
建设工程消防先进技术,应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一)成果知识产权明晰。先进技术应无权属争议,并自愿在山东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二)技术成果先进成熟。先进技术应在工程应用中替代既有技术优势明显,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获得国家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技术成果优先推荐。
(三)推广应用要件完善。先进技术应具备齐全的应用配套技术或工艺,入选后能广泛推广。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内容。先进技术所依托的单位应填写《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先进技术推荐表》(见附件)。
(二)报送渠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由注册地所在设区市消防审验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及推荐,相关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应按照推荐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所推荐的技术成果优中选优。
(三)报送时限。2025年5月30日前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马桂宁,联系电话:0531-51765375,邮箱:maguining@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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