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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公开征集“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成效评估及政策研究课题合作研究单位的通知

发布于:2025-03-19 15: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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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支撑我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计划开展“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成效评估及政策研究”课题。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合作研究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

1.梳理总结“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成效、存在问题;

2.研究分析外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现状、工作经验;

3.围绕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趋势,结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现状,提出“十五五”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鼓励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开展进一步拓展和延伸。

三、完成时间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验收工作。

四、研究经费

人民币49.96万元。

五、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本课题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为法人单位。允许联合体申报,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并需明确各主体的责任与义务。鼓励采用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

(一)课题组应熟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二)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课题组至少具有3名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职研究人员,且均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3年以上研究经验。

(三)课题组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并有直接从事建筑业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经验,在课题实施全过程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组须至少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课题实施期间与委托单位的密切联系。联络员应为主要研究人员,并保持稳定。

(五)申报单位和研究人员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六、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报

申报单位准备以下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入档案袋密封,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和“课题申报”字样。

1.参选函(附件1,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课题申报书(附件2,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4.主要研究人员职称证明材料;

5.业绩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报送采用快递或邮寄方式(不接受闪送方式),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18:00前(以收到材料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开展比选

1.申报时间截止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及时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进行比选,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汇报准备。

2.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

3.评选委员会根据合格申报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位列其后一名的申报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4.比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协议签订

课题承担单位确定后,课题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协议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协议签订后,课题承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将研究课题转包、分包。

七、课题管理

课题承担单位按照委托协议书确定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除中期评审和结题评审外,研究期间委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根据财务管理要求,课题研究经费应单独核算,设立专款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在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后开展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用由课题承担单位承担。如委托单位需要,课题承担单位应配合开展延伸审计。

八、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与信息化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

邮政编码:101160

联系人:保金映、张晋波

联系电话:010-55597347、010-55598768

附件1.参选函.doc

附件2.课题申报书.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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