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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要点
2020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全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动“数字住建”的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科技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机制。编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方案》,推动建立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项资源要素配置合理的科技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开展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的作用,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需求和关键技术研发,开展科技攻关和示范成果推广,提高创新资源集聚的强度。
(二)抓好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开展我省建设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和项目实施监管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省科技项目的推荐工作;依托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抓好我省建筑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围绕建筑机器人、城市体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病”治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城市水系统安全保障、城市生态修复与能力修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应用、智慧社区建设、“厕所革命”、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新型施工装备与建筑材料等领域,总结提炼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适宜技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体系,拓展工程应用。
(三)继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7月底前,完成《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工作指南(试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要求;加强标准编制全过程动态管理,适时开展标准清理和评估;完成一批标准的制订和颁布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助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四)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开展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评估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我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以及零能耗建筑发展研究;进一步发挥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优化各地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推动各地市提升建筑节能水平,进一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市联动,开展2020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实现生活方式向绿色化转变。
(五)高质量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年内出台《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制定《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修订《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研究修订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补充完善“健康舒适”和“传染性疾病防控”等重要指标内容;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继续开展绿色建筑量质齐升行动,并对各地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内容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升级改造“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进一步优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网上申报、评审流程;停止按照旧国标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7月1日前完成现有系统中所有旧国标项目的评审及公示、公告工作。2020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达到70%以上,粤东西北地区25%以上。
(六)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健全我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机制体制;第二季度启动修订《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我省预拌混凝土企业动态监管机制,全面推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改造,全省绿色预拌混凝土企业数占预拌混凝土企业数要达到4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达到60%以上,粤东西北地区达到20%以上,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11月30日前完成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清算缴库工作;组织编制我省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十四五”规划;大力推广应用机制砂。
(七)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各地认真落实粤府办﹝2017﹞28号文要求,摸清底数,压实目标责任,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发展钢结构住宅;建立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定期公布制度,2020年底前,开展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实施评估;出台《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检测技术标准》《装配式混凝土保障性住房、人才房标准图集》等标准和图集;继续开展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工作,开展装配式建筑技能大赛和观摩培训活动;组织编制我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八)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开展政务服务优化专项工作;2020年年底前,逐步推进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在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框架下,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的《广东省“数字住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指导推进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建设与整合,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大数据中心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九)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智慧化水平。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模式创新;探索开展以智慧住房、智慧建设、智慧市政、智慧城管、智能建筑等为主要内容的“智慧住建”建设工作;指导广州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十)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2020年年底前,发布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充分发挥广东省BIM技术联盟在BIM技术宣传和应用推广等方面的作用;认定一批BIM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十一)完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市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实现办事人免交、减交纸质材料;通过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各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情况和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各地推进改革的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年中评估、年末总评。2020年上半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基本建成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2020年下半年,按照“再优化、再整合、再提效”的工作思路,对审批环节、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审批效率明显提质提速。
(十二)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对照《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继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序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组建应急支撑队伍,完善行业网络安全应急体系。
(十三)强化责任担当。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谋划之年,各地要进一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克服疫情影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疫情防控,行业发展”两不误,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十四)加强目标管理。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要点;要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期保质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十五)加强考核监督。加强对各地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的评价考核,对各地完成任务情况我厅将予以定期通报,对完成任务情况较差的地区进行提醒、警示,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十六)抓好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信息化建设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培训班、研讨会、观摩会等形式,对相关技术、标准加大宣贯培训,推动行业发展。
(十七)做好情况报送。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推进情况报送工作。请各地分别于7月5日、10月5日和12月20日前,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数据报表(另行下发)书面报送我厅科技信息处。
附件: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要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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