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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建筑工程乙级以上、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单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市勘察设计协会,有关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粤建市〔2024〕214号,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访内容说明
(一)回访项目范围。主要回访项目为: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跨跨度大于24米或悬挑长度大于8米的各类大跨建筑。重点回访项目为:建成时间长、建造标准低、使用环境恶劣的大跨建筑。国家级大型体育馆和大型博物馆、机场航站楼、高铁候车楼等建设标准高、管理严格、维护保养规范的公共建筑,可不纳入回访范围。
(二)回访技术要点。各设计单位开展现场回访应重点查看以下内容: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使用荷载是否与原设计相符;钢结构整体体系、钢结构节点连接是否与原设计相符;屋面是否存在因多次防水施工造成的荷载增加;屋顶是否违规堆载物料;钢结构构件及支座涂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明显锈蚀、变形、开裂、松动等损坏;钢结构防火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
(三)回访性质。本次设计回访不属于安全检查,不对大跨建筑做整体安全性鉴定,回访结论供所有权人参考,不作为事后对设计单位、所有权人追责的依据。
二、工作组织
(一)做好统筹部署,广泛动员参与
1.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佛山市大跨度建筑初步摸查表》(附件2)要督促指导所在区注册的甲级、乙级设计单位和结构设计事务所全面梳理本单位设计的大跨建筑项目,按《通知》要求开展回访工作,并通过“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微信小程序实时跟踪了解属地设计回访行动有关情况。
2.各区教育、交通运输、文广旅体部门要将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到本行业本地区大跨建筑所有权人,督促指导所有权人主动联系建筑原设计单位开展回访,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回访,为回访工作提供临时设施搭建、人员安全、物资准备等必要保障。
3.市、区勘察设计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要采取宣讲会、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回访行动。
(二)开展现场回访,填报项目信息
1.各设计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设计的大跨建筑项目,在“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微信小程序填报项目信息,按照回访技术要点现场查看、作出判断,并上传现场相关图片。如果无法作出判断,如实填写无法判断的原因。对于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如实填写具体隐患点和问题。在微信小程序生成结论文件,下载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向所有权人反馈。现场回访如含攀爬脚手架、马道行走等流程,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2.对未能开展现场回访的项目,在微信小程序填报项目信息,填写未回访原因后生成《提示函》,书面寄送所有权人进行安全提示。主动公开本单位开展回访工作的联系方式,确保与所有权人顺畅沟通。
3.各设计单位同步将在微信小程序填报的项目信息进行备份存档(包含照片),保证小程序填报的项目信息与备份信息一致。
4.各大跨建筑所有权人要重视回访意见,对回访发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整改、鉴定、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维护保养等符合设计要求,避免事故发生。
三、时间要求
本次设计回访公益行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其他事项
(一)微信小程序使用时如遇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10-56402255。
(二)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交通运输、文广旅体主管部门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于2024年10月22日前报送对应市直部门(附件3)。
(三)回访行动结束后,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交通运输、文广旅体主管部门总结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于2025年1月10日前向对应市直部门报送回访总结报告。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3.联系人信息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3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璇欢,张海东,联系电话:82553131;市教育局联系人:李东红,联系电话:83281418;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邓治平,联系电话:82518673;市文广旅体局联系人:刘晓煊,联系电话:287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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