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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宣城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24-11-07 18: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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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函〔2024〕218号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及《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4日

抄送: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宣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4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今年的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安徽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于11月份开展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通过扎实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工作,推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城镇燃气、园林、环卫等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特点及火灾防控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题组织策划,深入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高质量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消防宣传影响力传播力。坚持“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筑牢消防安全人民防线,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活动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各地各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策划开展高质量消防宣传系列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安排,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专题学习、职工实操实训等活动,推动消防宣传月活动形成强劲声势。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特点,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三个一”活动,支持配合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指导企业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五进”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依法落实消防宣传职责,采取行之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督促住建领域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指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和警示教育活动。

(三)集中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明察暗访等工作,组织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单位检查采访,用好“明察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舆论监督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广泛开展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的公益活动。

(四)设立消防安全参观体验台。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建筑施工项目现场、住宅小区内部场所、燃气厂站等公共场所设置消防专区,融入消防元素,设立消防安全参观体验台,搭建从业人员及社会群众互动学习平台,引导建筑工人、社会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加大消防科普力度,更直观地传授消防知识技能。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宣传月”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广泛动员发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以“消防宣传月”为契机,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精准推送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全面开展消防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围绕主题,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和感染力,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纵深发展。要借助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加强宣传,形成集中播发态势。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汇总全市本行业领域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至市住建局质安科OA邮箱。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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