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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四川关于德阳经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发布于:2024-11-15 0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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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我厅办理企业资质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企业资质申办咨询、辅助等业务。若遇冒充我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法人员,请举报(举报电话:028-86911482)。

公 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对初审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1、初审意见为“拟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2024年11月26日17:00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

2、企业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本企业业绩申报相关施工资质,且审核意见需作“业绩核查”的,请对应填写《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详见附件2、3),并发送至邮箱:378600776@qq.com。

3、窗口咨询: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4、单位及个人反映本公示中企业情况:须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5、申报企业在本次资质申办业务全流程办结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除提交申诉材料外,请勿作其它(包括申报人员)变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窗口(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

咨询电话:028-86947617(施工、检测、燃气、吸收合并);

028-86919522(勘察、设计、房地产);

028-86913488(监理);

028-86913475(安全生产许可);

028-61323928(省外企业入川)。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邮编:610017

附件:1.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2.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

3.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3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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