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芒市综合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2024年全国城市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垃圾分类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了《德宏州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7日
德宏州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2024年全国城市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垃圾分类指示精神,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有关要求,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划分,坚持“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加快完善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机制,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二、年度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州府所在地芒市要加强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居民形成垃圾分类意识。芒市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力争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持续推进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年度重点任务
(一)实施源头减量
倡导“绿色办公”,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使用再生纸制品。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系列标准宣贯力度,强化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监管执法,加强过度包装抽查检验,开展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行动,畅通举报渠道,充分挖掘线上线下各类线索,持续曝光商品过度包装违法案件。广泛开展“光盘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塑料购物袋等塑料制品质量监管,督促指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逐步推行全州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2024年年内开展不少于1次源头减量有关工作专项检查。
(二)规范前端投放
1.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加强源头分类管控,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等各类场所设置与收集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各地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优先分出“干(其他垃圾)湿(厨余垃圾)垃圾”,已经实施强制分类的居民小区持续执行“四分类”标准。要不断加强垃圾分类投放点日常管理,做到日常保持容器密闭、干净整洁,定期清洗、维护、更新,无污垢、无破损、内部无积水、垃圾不满溢。小区内力争设有1处中低价值物回收投放点,家电、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应单独投放,并公示上门回收电话。装修垃圾应单独放至指定场所或者交由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
2.因地制宜建立前端管理模式。建立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等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机制,以居民区为重点,推广“撤桶并点(撤桶建站)+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城管队员和社区网格员定点监督指导”或“点站(房)联动+物业运行”等分类投放模式,引导居民自觉形成分类意识和习惯,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面提升。2024年底前,芒市至少创建1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示范街道(镇),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行管理模式,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力争创建1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鼓励各地创建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示范小区、示范机构、示范单位、示范场所等。
(三)优化中端收运
1.加强监督执法。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通过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能力建设,逐步缓解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现象,做到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常态化,重点排查中端分类收集运输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环节,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2024年底前,芒市至少创建2个分类转运示范社区;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力争创建1个分类转运社区。
2.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和《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县市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鼓励再生资源企业参与建设标准化回收站点、探索建设兼具分类与资源回收功能的生活垃圾交投点和中转站,推动生活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利用系统的“两网融合”,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提高全州垃圾利用率。
3.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建立健全有害垃圾分类投放、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和安全运输处置体系。居民区、公共机构应当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投放点,引导群众精准投放,确保安全收集。要补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暂存场所设施短板,确保安全规范处置。
(四)完善末端处置
1.加快专项规划编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全面考虑生活垃圾产生量,科学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城乡一体化统筹,安排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焚烧、餐厨、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填埋等设施的建设或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
2.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坚持科学评估、适度超前,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科学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逐步扩大厨余垃圾收集范围,提高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有序推进县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规范处置。各地要加快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也可充分利用既有焚烧设施,因地制宜采取干湿分离后焚烧处理。
3.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要系统谋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鼓励跨区域共建共享。要强化焚烧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合理解决渗滤液、炉渣、飞灰的处置问题。若采用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飞灰的,必须做好分区和渗滤液处理工作,并加强填埋场日常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各地建焚烧厂应同步规划飞灰填埋场所,或结合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明确飞灰无害化处置场所。
4.开展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整治或封场。鼓励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等措施推动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场整治或封场。持续加大对既有填埋场的管理维护和已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力度,聚焦渗滤液收集处理、填埋气体利用、恶臭控制、扬尘污染等重点环节,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五)深化宣传教育
1.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要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城管队员、网格员进入社区开展“1对1”“面对面”指导、宣传,有效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全民知晓率、参与率。2024年州府所在地芒市每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
2.积极做好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要把202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作为展示本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的重要契机,积极参与,并按工作要求做好活动氛围营造、分类成效展现、典型案例选报、分类达人推选、教育基地开放、志愿者发动、媒体宣传等工作;同时要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期间,结合各地优势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确保垃圾分类宣传取得实效、再掀热潮,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3.强化学校教育。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印发幼儿园、小学、初、高中不同阶段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读本,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融入校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开展垃圾分类科技创新活动,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创建文明校园和绿色学校。切实从娃娃抓起,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培育一代新人”的效应。2024年芒市至少开展1次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
4.开展志愿服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综合执法等部分要加强协调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管理架构,构建“县市、街道、社区”多级志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有效整合社区(村)党员、群众、驻地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积极发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推动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依照“谁使用、谁招募、谁管理”的原则,按照队伍登记、志愿者招募、队员审核等步骤,推动组建专业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志愿者专业培训、日常管理、评价激励等机制。2024年底前,芒市需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平台上组建专业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每月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计划,确定活动主题,加强活动策划,组织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社工部、文明办、商务、生态环境、教育、机关事务、市场监管、团市委、妇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1次垃圾分类工作专班联络员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开展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步解决难点问题,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统筹做好综合协调、宣传引导、技术指导、监督评估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完善、探索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收费制度,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费等环卫收费的征收力度,确保及时收取。同时,要加强环卫收费资金监管,确保专项用于环卫工作,特别要杜绝出现拖欠环卫工人工资的事件。
(三)加强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四)严格监督评价。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细则,调整完善督导检查方案。州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单位牵头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工作任务州级指导部门分工表]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亳州关于领取一级建造师等执业师纸质证书的通知(2024年第25批)
下一篇:政策新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 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