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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所属街道社区/所属单位 | 房屋小区 | 房间号 | 建筑面积(㎡) | 调整内容 |
1 | 刘丽红 | 21040319740904**** | 刘山街道蝴蝶楼社区 | 南花园 | 9-3-401 | 49.04 | 最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转中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 |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申报情况不实的相关人员,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
举报电话:024-52656059。
抚顺市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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