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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保障性住房收购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我局研究草拟了《来宾市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联系单位及方式: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电话: 0772-4255805。
三、如有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的社会群众,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局,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反馈邮箱:lbslzb4256696@163.com。
附件:来宾市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7日
文件下载:附件.来宾市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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