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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局对泰安市新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4家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报至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联系电话、地址。
地址: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3楼东厅
附件:审查合格企业名单.pdf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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