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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建函〔2024〕30号
各县区住建局、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按照2024年度工作计划,我局于12月上旬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第四季度质量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内容
(一)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质量、现场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抽测、现场主要原材料的抽检、工程资料等内容。
(二)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情况。《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2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34/T4164-2022)、《关于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建质〔2022〕85号)等。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企业内部试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配备和校准(检定)情况、原材料检验批次和混凝土出厂检验频率、生产中原材料计量误差以及混凝土生产质量的可追溯性等方面。
二、基本情况
(一)在建工程质量巡查方面
本次质量巡查项目主要为重点工程、保障房、公共建筑等。全市共巡查在建工程21项,市区及各园区11项、埇桥区2项、萧县2项、砀山2项、泗县2项、灵璧县2项。现场抽检钢筋原材料55组,防水卷材14组,保温材料1组,主体结构混凝土构件强度共44组,抽测楼板厚度21组,巡查中针对工程项目存在的各类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共9份、问题清单12份。
从巡查的总体情况看,各责任主体基本能履行质量责任,大部分工程项目能积极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等标准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整体平稳。
质量巡查中也发现一些质量问题:少数项目管理混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料严重缺失;个别项目不能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部分项目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及《关于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效果不明显。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检查方面
全市共巡查预拌混凝土企业2家,对于存在的各类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共2份。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验和调阅资料的方式发现一些问题:试验仪器设备逾期未检定或校准,混凝土标养室温湿度控制措施不到位,生产配合比与基准配合比不一致,掺入较多矿渣粉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实体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防水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
地下室外墙防水与底板防水搭接施工方法不正确;地下室底板防水层破损未及时修补;地下室外墙防水阳角处无附加层,保护板有破损等。
2、钢筋制作安装方面存在的问题
机械连接钢筋端头未磨平,部分开丝长度不足;个别机械连接安装露丝较多;剪力墙竖向钢筋位移严重、搭接长度不足,绑扎点数量不足;悬挑工字钢穿剪力墙转角未提供经设计确认的处理方案;部分暗柱主筋偏位等。
3、混凝土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剪力墙存在胀模、错台、夹渣、露筋等现象较多;个别混凝土实体检测未达到设计强度;活性炭池钢筋绑扎未按图纸施工;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交界位置未做有效隔离措施;现场砼修补未提供相关验收记录;部分卫生间板底有开裂渗水现象;实测现浇板跨中负偏差较大等。
4、模板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后浇带未形成独立支撑体系;部分后浇带支撑整改仍不到位等。
5、二次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地下室砌体组砌方式及构造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砌体构造柱漏设较多;拉结筋预埋数量、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楼梯间填充墙超长,未按图纸要求设置构造柱等。
(二)工程资料方面
1、施工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钢筋原材未按炉批号送检复试;施工方案编制依据过期、施工日志记录不完善,缺主要材料进场记录;混凝土进场验收记录、浇筑记录、施工记录不一致;防水材料无型式检验报告,无施工技术交底;机械连接未提供工艺试验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报告强度未评定,检验批与施工不同步,仪器检定证书不全,未提供桩基检测正式报告。
2、监理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监理规划、细则无针对性,旁站记录缺失,检验批资料签字不及时;监理日志记录简单,旁站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缺乏真实性;监理日志内容部分记录缺失(部分无原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送检记录、砼坍落度与旁站记录不符、监理通知回复单部分未记录等);防水材料进场验收记录与送检台账不完善;图纸会审签章不正确,部分监理通知单未回复;部分见证取样台账未提供,混凝土及外墙保温旁站未提供等。
(三)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
1、试验仪器设备逾期未检定或校准,无主要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
2、混凝土标养室温湿度控制措施不到位,室内温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3、混凝土标养室内无近期生产的混凝土试件,水泥养护箱内无水泥检验试件。
4、现场未见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原材料留存试样。
5、检测场所区域内存在大量无标识混凝土和砂浆试块,存在代替施工企业制作混凝土试件现象。
6、经营场所内无原材料检验资料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资料。
四、处理意见
对本次巡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管理较混乱的部分工程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预拌混凝土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改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同时受检的项目楼栋不得参评工程质量评优(已列入创建计划的予以停止)。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各县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点带面,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自查自纠,切实规范项目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行为。
(二)狠抓落实,督促各方履职尽责。各县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查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方人员履职尽责,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工程质量形势整体平稳。
(三)持续深入,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将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对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建设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同时对质量隐患排查不闭环、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建设项目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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