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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临沧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X3YN202405180036号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于:2024-12-29 16: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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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编号:X3YN202405180036)。临翔区自查自验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和专题分析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群众举报问题

临沧市临翔区锦绣江山二期商户占用小区公摊地块,在外墙安装的空气能(特别是“叮晨婴用”商户)对小区造成严重噪音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汀晨婴用商户在靠小区内侧设置5台空气能热水器(3台闲置、2台使用),工作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占用小区公共区域7.7平方米。现场检测空气能运行噪音为63.9分贝,达不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控制标准。未发现周边其余商户占用小区公摊地块及噪音污染情况。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收到投诉转办件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组织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翔区人民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实地核实,并统筹安排整改工作。二是临翔区持续督促汀晨婴用商户对设备进行优化迁改,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后续设备运行环境噪音满足昼间低于60分贝、夜间低于50分贝,同时满足安全、消防相关要求,并严格控制使用时间为8:00-20:00。目前,商户占用小区公共空间的5台空气能热水器设备及对应水电管线已拆除,5台空气能设备已搬至汀晨婴用二楼经营场所,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专建空气能热泵设备室,配建隔音墙、隔音窗和隔音门,空气能热泵设备下加装一层橡胶减震垫、一层加了减震垫的不锈钢水槽,减震垫总高12厘米,已基本达到减震降噪效果。同步将空气能热泵和抽排风机设备固定时间自动开关机,保证使用时间严格控制在8:00-20:00。三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整改后周边噪音进行检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两个测量点的昼间空气能运行状态周边噪音检测结果分别为49分贝、47分贝,已达标。四是开展满意度调查,经对汀晨婴用商户周边住户及小区其他楼栋部分住户回访,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四、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8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2157406。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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