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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钦州召开2023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钦州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的成效,介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建房要求等政策支持情况。
发布会上,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海详细介绍了近年来钦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取得的工作成效。2016年以来,钦州市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93万户,各级财政资金共计投入7.03亿元,解决了8.9万名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脱贫攻坚期间,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有保障的各项要求,采取非常措施,硬核攻坚,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49万户。在自治区设区市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钦州市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位列全区第一,获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表扬激励,为全区连续五年脱贫攻坚考核获得好的等次作出了住房保障贡献。
据介绍,截至2023年10月20日,2023年自治区下达钦州市的47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面完工,完成投资额2079.46万元,为不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住房安全保障基础。2023年,钦州市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今年全市各县(区)户均补助4.41万元,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对无自筹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按照标准(最低)建设面积建筑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兜底解决。
下一步,钦州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动态管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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