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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 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等文件和规范要求,经公示无异议,授予鹰潭市第十三中学、江西中盛置业贵溪市龙兴时代建设项目-2#楼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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