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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2023-022
1.招标条件
宿迁市海绵城市展馆设计布展项目监理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黄河故道湿地公园生态链中部、古黄河生态廊道南侧、东侧紧邻古黄河水景公园、骆马湖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费用约 38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宿迁市海绵城市展馆设计布展项目监理采购。
2.4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36 个月)
2.5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 最高限价:工程结算价的 1.5%
2.7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全部工程完工后(提供完工证明)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 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 95% ,余款待缺陷服务期满付清(无息)。
注:监理服务费=工程结算审定价*成交费率( %)。项目完成审计前的合同价 款,暂按 380 万元*成交费率进行确定,待审计完成后,最终获取的监理服务费=工程结算审定价*成交费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为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5.4.1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 1 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5.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 1 人,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
5.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 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必须为本单位人 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 09:00 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 18:00 至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获取或微信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89 号大润发东侧建设银行二楼,联系人:杜萍 13732685015(微信同号)。
6.2 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如采用微信形式报名请提供扫描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15:00。
7.2 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 793 号建设大厦 9 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 793 号 | 地 址: |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 89 号 |
联系人: | 沈子谦 | 联系人: | 杜萍 |
电 话: | 0527-84388019 | 电 话: | 0527-84357101 |
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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