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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设计人员创优创新,提升设计水平,以一流设计引领一流建设,创精品工程,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宿迁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根据《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
二、评选规则
本次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住宅设计、村镇建筑设计、城市更新设计;城市设计与专项规划、园林绿化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城市与工程勘察。
本次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设一、二、三等奖和表扬奖。优秀勘察设计奖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的60%,其中,等级奖不超过申报数的50%,表扬奖不超过申报数的10%;一、二等奖的获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不超过获奖项目总数的15%、35%。
三、评选条件及范围:
(一)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条件
1、项目承接单位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2、由我市勘察设计单位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勘察设计和城乡规划项目;由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近年来承接的我市境内的勘察设计和有关规划项目。
3、已申报过本项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范围
已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工程设计项目,且经过一个冬夏以上的使用时间。
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城市设计与专项规划、园林绿化规划、村镇建设规划项目。
(三)优秀工程勘察评选范围
1、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两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地下工程完成两年以上的岩土工程设计、治理项目。
2、建设部门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
3、地下水开采达到设计要求,或暂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开采性抽水试验(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或经两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验证,并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论证)、钻井工程、专门水文地质勘察(评价)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4、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
四、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标准
(一)优秀工程设计
1、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2、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
3、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4、采用的工艺、主要设备、材料和结构应技术先进、选型合理。倡导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设计中采用淘汰落后产品的项目不予评选。
(二)优秀工程勘察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等。
2、勘察方法和勘察手段选用得当,积极采用新技术,能以恰当的工作量和勘察精度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3、勘察全过程经严格检查和审核,成果能正确反映客观实际。
4、具有先进的勘察理念,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技术,经实践检验,能较好地满足工程设计等使用要求。
(三)优秀城市设计与专项规划、园林绿化规划、村镇建设规划
1、项目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2、项目在理论应用、规划构思、设计手法、工作内容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所创新。
3、项目实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五、优秀勘察设计奖各奖项水平应达到如下要求
一等奖项目: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市同类项目中居最高水平,并有突出的技术创新,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市内同期先进水平;
二等奖项目:有较大的技术创新,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三等奖项目:有一定的技术创新,主要指标接近全市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表扬奖项目:在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向有一定创新,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同类项目较高水平。
高星级绿色建筑、应用装配化建造方式的建筑、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应用BIM技术项目及对行业技术发展具有引领推动作用的项目,在评选时予以鼓励和优先。
六、奖惩
1、对获宿迁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获奖单位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不超过15人,联合设计的项目不超过20人)颁发奖状。
获奖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可由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将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
2、被评为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含一、二等奖全部项目以及三等奖前50%获奖项目),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申报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3、申报项目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弄虚作假,或者向评委行贿的,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撤销奖励,收回奖状、证书。
项目获奖后如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问题,将撤销奖励,并停止相关单位两次申报资格。
七、其他
1.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本次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评选中新增既有建筑改造设计项目评选。各地、各单位应对新增项目组织评选,并择优推荐。
2.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10月27日前申报将申报材料送至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1215室。
联系人:蒋锐,联系电话:0527-84387105。
附件:1.2023年宿迁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2.宿迁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表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印发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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