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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组织开展宜春市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的通知

发布于:2025-01-14 17: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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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宜春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建设局)、宜阳新区工程管理局、明月山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宜春市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制度〉(宜市安字〔2022〕1号)的通知》精神要求,一年一度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规定的常态性工作。现就我市开展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主要投资人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设专门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二、考试时间

各县(市、区)及“三区”住建局组织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考试平台8月1日开放,要求8月20日前完成考试。

三、考试方法

1、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组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223.84.8.202:8090/注册报名、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2、考核不合格者给与一次补考机会。

3、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常识等知识。

四、组织实施

1、各县(市、区),“三区”住建局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与教培科联系,电话:3998237、13517952772 联系人:何晓晖

2、各建筑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凡建筑施工企业有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参加者,将不同程度会影响到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及招投标等事宜。

3、8月25日前,各县(市、区)及“三区”住建局应当将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信息及时收集汇总,填报《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情况明细表》,报市住建局教育培训科邮箱:yczj3998237@163.com,审核后按相关要求报县级安委会。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情况明细表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行业类别

企业名称

考生姓名

人员类别

考核分数

补考分数

补考仍不合格拒不参加考核的处理措施

主要负责人

分管安全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建筑施工

如:不再担任原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所在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取消本人及其所在企业年度评优树先资格等

2

建筑施工

汇总

共家企业

共人

合格

补考

附件下载(word版):附件、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情况明细表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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