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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建局
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情况报 告
市住建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聚焦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以治理全市住建领域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成立住建领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以及绿色建筑等领域问题,坚决堵塞工作漏洞,常态保持生态环保攻坚态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1.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积存农村生活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为提高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针对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印发《2024年全市积存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各县(市、区)认真开展积存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工作,确保村庄周边、村内、农户房前屋后无积存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29830车次,清理生活垃圾9.46吨。
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为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我局制定印发《关于转发河北省住建厅<2024年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建村建函〔2024〕18号),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保障处理体系稳定运行和规范管理。我市现有乡镇垃圾转运站120座,垃圾运输车辆690辆,共配置13624名保洁员,垃圾收集点46017处,垃圾收集车9983辆,垃圾收集站1025处,能够满足全市3004个村庄日常生活垃圾收转运需要,全市已实现“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全覆盖。
2.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是落实收运体系“五有标准”。按照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可靠的资金保障“五有”标准,持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保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廊坊各县(市、区)为更好的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先后制定了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和治理标准,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市住建局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要求。目前,我市已建成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全焚烧、零填埋”,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
四是达到收运体系专业化。廊坊各县(市、区)所有村庄都聘请了专业保洁公司负责日常保洁、垃圾收转运工作,费用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专业化。
(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先后印发《廊坊市住建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实施方案》《廊坊市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双平台”管控工作的通知》《廊坊市2025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全市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支撑。
2.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工地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9次,督导、指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3.利用人防加技防手段,常态化落实落细督导指导工作。
(1)加强现场检查。市住建局成立多个督导组不定期分赴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重点对主城区在建工地进行全面督导排查整治。市住建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项目工地292次,督办发现785个扬尘污染问题均移交辖区住建部门立行立改。
(2)加强线上巡查。利用视频监控系统、PM10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技防手段线上巡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线上巡查,发现全市2233个建筑工地存在2995个扬尘污染问题,均移交属地住建部门立行立改。
4.做好“双平台”(视频监控平台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平台)管控工作,实时督导“双平台”设备的在线率、传输率,对日常双平台离线及数据异常情况精准分析,督导各县(市、区)施工企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加强业务培训。市住建局2024年组织召开3次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观摩会(培训会),聘请专家授课,开展经验交流,规范执法行为。
(三)创新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
全力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关键技术,全过程执行绿色标准,在提升了住宅舒适度的同时减少环境污染与能源消耗。在装配式建筑领域,以高效预制构件、智能施工装备,实现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生产,提升建筑品质和施工效率,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2024年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落实情况为100%,节能标准执行率100%。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两项工作均完成省定标准。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结合“八五”普法规划与住建领域实际,在市区时代广场设立宣传点,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悬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宣传横幅,设立展板,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本次活动共发放了各类宣传材料合计200余份,接待群众60余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1.落实层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市对县、县对乡(镇)、乡(镇)对村街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深入推进乡镇、村街网格化管理,对垃圾清理工作落实常态化管控。
2.健全运行管护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对专业公司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等监管,规范日常保洁作业、收运处理体系运行等行为,保持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巩固收运处置体系。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保障处理体系稳定运行和规范管理。
4.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垃圾露天堆放、简易处置等突出问题,避免出现垃圾“围村”和村街内“脏、乱、差”问题。
(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思想认识再提升
充分认清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锚定目标任务,找准自身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着力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导指导,进一步压实督导、指导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拿出有力举措,不断提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2.坚持包联制度,工作标准再提高
由专班成员单位组成县(市、区)包联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实地现场督导检查方式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主城区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处置方式和处置结果及时报专班办公室进行汇总,在全市通报。进一步细化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标准,持续加大建筑工地督导指导力度,对全市建筑工地按属地划分,责任到辖区、到项目、到专人,每日利用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线上巡查主城三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每周线上巡查对各县(市、区)所有工地开展常态化拉网式、无死角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限期达标整改。
3.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机制再强化
结合我市实际,着力完善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集中调度、现场管理、督导检查、沟通反馈、调研分析等各项机制,推动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督导市、县(市、区)住建局采取互动执法、乡镇政府(街道办)延伸执法方式,贯通执法链条,强化基层单位执法责任和施工现场主体治理责任,通过手抛渔网式督导检查落实各级执法责任,全力查处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兼顾项目工期流程的影响及进度进展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局部停工、单一工序停工、全面整改、暂停、全面封停等方式,强化基层执法的有效性、及时性,将损失降到最低,确保整改到位。
(三)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加强星级绿建、装配式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相关知识的宣传。让企业和广大社会民众了解星级绿建、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建造意义和发展意义,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优势的认可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让绿色低碳建筑走进百姓生活,促进我市“双碳”目标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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