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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74号
各市(地)、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承发包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大力推工程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方便各方主体开展招投标和直接发包活动,我厅搭建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发包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承发包管理系统),并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电子交易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经前段时间试运行,工程承发包管理系统各项功能基本完善,能够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发包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新需求、新变化。因此,现决定将2007年及后期投入运行的原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原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管理系统、原建筑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三个系统(以下简称原招投标监管等系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下线并停止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原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下线停用后,在系统中锁定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全部解除锁定。在建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管理将同步在工程承发包管理系统的“项目负责人管理功能模块”进行。
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系统解除与原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数据对接。
四、原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尚未竣工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解锁后,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主动到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咨询电话:0451-53630675、53670378、53670708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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