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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现将2025年度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需在本年度进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二、延期条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继续教育学习
(一)本年度计划组织6个继续教育学习批次,分别于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组织,具体学习时间由相应培训单位安排,学习人员可根据个人证书有效期和工作情况选择合适的批次参加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人员需参加培训单位统一组织的线上学习和线下考试,学满规定学时并经线下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证书延期。
(三)学习人员可就近选择以下地点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1.临沂职业学院 (罗庄区湖东路63号),咨询电话:0539-2076075。
2.临沂天元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兰山区通达路22号),咨询电话:0539-8290532。
四、证书延期
证书延期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持证人员应当于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提交延期申请,申请延期时可办区域请选择“省本级”。
延期审核通过的,持证人可登录“爱山东”APP下载使用电子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延期工作,组织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延期工作。
(二)建筑施工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本企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延期工作,组织延期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及时提交延期申请材料,以免因证书未及时延期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三)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大纲(试行)》(鲁建培注字[2023]4号)规定的学习内容、课时组织学习。严格进行考勤管理,未参加考勤或学习课时不足的,视为继续教育学习不合格。培训结束后及时将继续教育合格名单报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并将有关培训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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